6000多首歌曲在KTV下架?音集協這樣迴應

近日,中國音像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簡稱“音集協”)一紙公告,打響了KTV 曲庫正版使用的第一槍。10月22日,音集協在官方網站發出《關於停止使用部分涉訴歌曲的公告》, 公告要求所有卡拉OK終端生產商在2018年10月31日前,將公告附件中所列出的音樂電視作品盡數刪除,未接到書面通知前勿重新上傳。

6000多首歌曲在KTV下架?音集協這樣回應

關於停止使用部分涉訴歌曲的公告

根據公告附件內容,此次要求下架的音樂電視作品共計6609部,不過,大多僅限於某個唱片公司或節目播出的版本。

6000多首歌曲在KTV下架?音集協這樣回應

如陳奕迅《K歌之王》《十年》(僅限英皇娛樂(香港)有限公司版本)、信樂團《死了都要愛》(僅限愛貝克思股份有限公司版本)、鄧紫棋的《泡沫》(僅限豐華唱片股份有限公司版本)、李克勤《富士山下》(僅限蒙面歌王節目播出版本)等歌曲,都在其列。

6000多首歌曲在KTV下架?音集協這樣回應

這則公告在市場上引發熱議,對於社會各界普遍關心的問題,音集協11月5日給出官方解答。 音集協稱,依據我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使用他人作品必須依法取得授權,否則要承擔侵權責任。本次公佈的6000多首音樂電視作品的權利人均非音集協會員,因此,音集協依照法律規定,通知KTV場所及KTV曲庫上線渠道(VOD商)予以全部刪除是嚴格依法辦事、行使著作權集體管理職責的行為。

6000多首歌曲在KTV下架?音集協這樣回應

音集協特別強調,這6000多首音樂電視作品的權利人或者其委託的代理公司已經陸續向KTV經營者提起侵權訴訟或者即將提起侵權訴訟,KTV經營者如果不予以刪除,將面臨著訴訟賠償的風險,會給自己的經營帶來損失。因此,音集協本次通知刪歌,既是依法行使集體管理職責,更是遵循司法判決,免除KTV經營者法律風險的預防措施,勢在必行、不得不為。音集協表示,將致力於規範版權管理,建立公平合理的行業新秩序,讓KTV市場真正實現繁榮。音集協規範曲庫後,將杜絕未經授權使用作品的情況,只要向集體管理組織繳納著作權使用費的KTV場所將徹底擺脫被訴風險,當下KTV版權市場上的亂象將成為歷史。

同時,音集協指出,本次通知刪除的6000多首歌曲,除了極少幾首流行曲目外,大部分年代久遠點擊率不高,對KTV曲庫的廣泛性的基數影響有限。

6000多首歌曲在KTV下架?音集協這樣回應

依據《著作權集體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國家版權局批准,音集協於2008年依法成立。作為我國唯一管理音像權利人的著作權集體管理組織。音集協同時也接受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音著協”)委託,代表音樂電視及音樂作品權利人向KTV行業收取著作權使用費。依據《著作權集體條例》的相關規定,音集協只能代表兩會的會員所授權的作品發放許可,所以非音集協或音著協管理的作品均不在許可範圍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