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例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宣判 財務總監及財務經理被判刑

【早間會報】20200411 星期六 農曆三月十九

來自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早間會報

信息

上海市首例違規披露重要信息罪案件昨日一審判決。上海某股份公司在2015年三季報虛增收入7267萬元、利潤1063萬元、淨利潤797萬元,將虧損虛增為盈利,包括時任財務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等在內的4名責任人被判有期徒刑或拘役3個月到1年,並處罰金5萬到20萬元。

• 全國股轉公司發佈《掛牌公司治理指引第2號——獨立董事》和《公司治理指引第3號——表決權差異安排》。其中要求精選層公司應有2名以上的獨立董事,其中1名為會計專業人士。

• 中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團委決定,授予18名團員、20名團幹部、21家團支部、2家團委2019年度全國註冊會計師行業“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幹部”“五四紅旗團支部”“五四紅旗團委”榮譽稱號。

• 天津市財政局網站發文提示防範非法集資。並對財務人員做警方提示。

• 浙江注協發佈《專業技術委員會專家提示(第3號)——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專項審計實務答疑》。

以上信息主要來源:股轉公司、中注協、天津市財政局、浙江注協、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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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首例違規披露重要信息案宣判 財務總監及財務經理被判刑

攝影:趙健

編輯:無憂草 竹林茶香 趙健 尹成彥 胡曉棟 呂曉雷

定稿:尹成彥

播音:張濤

出品:上海國家會計學院 推廣發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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