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市紀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半島記者 徐傑 報道

本報4月29日訊 五一將至,為進一步嚴明紀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4月29日,青島市紀委市監委通報了全市紀檢監察機關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原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委委員、副局長薛光林,財務審計處處長王兆水履行專項治理職責不力問題。2017年10月,薛光林、王兆水在差旅費制度執行情況專項治理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監督檢查不力,審核把關不嚴,未審查發現本單位及所屬單位多人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導致本單位向主管部門作出“零報告”。專項治理結束後,該單位及所屬單位又發生多人次違規報銷差旅費問題,造成不良影響。薛光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兆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市南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八大關中隊中隊長歐君國履行執法監管職責不力問題。2018年8月至2019年1月,歐君國負責處理群眾舉報轄區內違法建築問題時,在未嚴格依法調查取證情況下,僅採取罰款等措施,未依法予以有效制止,致使該違法建築在群眾不斷舉報的情況下竣工,造成不良影響。歐君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即墨區北安街道辦事處安監辦負責人劉增曉違規收受禮品問題。2020年2月,劉增曉違規收受管理服務企業贈送的香菸、購物卡等禮品,價值共計2800元。劉增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項被收繳。

平度市白沙河街道辦事處農業服務中心副主任兼芝坊管區黨委副書記、區長李明違規接受宴請等問題。2020年2月,李明在帶隊檢查轄區內疫情防控工作時,違規接受村幹部宴請,與部分管區幹部、村幹部等多人聚餐,產生聚集性疫情傳播風險,造成不良影響。李明受到黨內嚴重警告、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其他參與聚餐人員均受到相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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