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共有11條。
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復工復產,保障昆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在土地出讓金繳納、配套費繳納期限、稅收徵繳、預售證辦理、建設手續申報等房地產開發關鍵問題上均做出了託市安排,執行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
關於《通知》的詳細內容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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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9 23:58:23 昆明風雲傳媒
4月1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下發《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保障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下稱《通知》),共有11條。
為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復工復產,保障昆明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在土地出讓金繳納、配套費繳納期限、稅收徵繳、預售證辦理、建設手續申報等房地產開發關鍵問題上均做出了託市安排,執行期限到今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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