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美國每年被槍殺人數3.5萬-4萬,而美國人並不驚訝?

相信很多人都有這個疑問,我也是。

因為這個問題,我專門請教過幾個常在美國生活的人,包括華人、美國人。

問完之後,我才明白。

為什麼美國每年被槍殺人數3.5萬-4萬,而美國人並不驚訝?

首先,每年死於槍殺最大的人群是自殺者,佔總比例的65%-70%,這個人群,就算沒有槍,也會通過其他方式走向極端。

剩下的35%中,絕大部分是定向仇殺,就是某些人之間有仇恨,當仇恨大到一定程度的時候,通過槍來解決問題。這個部分又佔總人數的20%左右。

再剩下的部分中,因為種種原因,被警察擊殺又是最高比例。

為什麼美國每年被槍殺人數3.5萬-4萬,而美國人並不驚訝?

真正無仇恨、種族仇恨或者反人類等浪射的被殺人數,只佔很小的比例,這個比例與美國3.5億的人數基礎相比,佔比非常小,小於百萬分之一,遠小於車禍,小於福彩中獎,只略微大於飛機墜毀幾率。

為什麼美國每年被槍殺人數3.5萬-4萬,而美國人並不驚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