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蚌埠、宿州、宣城多名干部被点名

安 庆

一、太湖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县人社局原党组书记刘道元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等问题。

2012年至2016年,刘道元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2004年至2015年,刘道元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共计16.7万元。另外,刘道元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刘道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安庆大观区政协原主席江天曙违规收受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2010年至2018年,江天曙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购物卡共计价值1.6万元。另外,江天曙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江天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桐城市双港镇龙山村违规发放津补贴,虚列公务接待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8年,龙山村违规发放津补贴6.8万元。2014年至2018年,该村以办公费等名义报销烟酒、招待费等不合理开支10.1478万元。龙山村党总支书记吴向东、村委会主任谢志亚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吴向东、谢志亚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安庆市纪委监委)

蚌 埠

一、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2014年至2018年,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通过自设“小伙房”“小卖部”销售生活用品和副食品等方式,赚取利润设立“小金库”。其中37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福利补贴、购买烟酒等。结合其他违纪行为,2019年10月,原蚌埠市第一看守所所长董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二、蚌埠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正科级审判员许蕴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旅游安排问题

2018年8月至9月,许蕴博赴新疆办理案件期间,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接受案件当事人委托对象为其支付的机票、景点门票和用餐等费用。2020年4月,许蕴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收缴。

(蚌埠市纪委监委)

宿 州

一、砀山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毛育勇等人违规吃喝问题。

2019年9月10日晚,砀山县卫生监督所在公务接待时,毛育勇通知单位6人陪同并在用餐过程中违规饮酒。同时,毛育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3月,毛育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从管理岗位八级职员降为九级职员),其他参与违规吃喝人员均受到相应的党纪处理。

二、宿州埇桥区卫生监督所农村监督一科科长刘志成违规操办丧事问题。

2019年8月25日,刘志成妻子因病去世。丧事期间,刘志成以电话、短信方式通知并收受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200元。2020年1月,刘志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宿州市纪委监委)

宣 城

一、广德市桃州镇和平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汪敏在危房改造工作中不认真履职问题

2016年,时任桃州镇和平村党总支书记汪敏,主持召开村“两委”会议,同意将不符合危房改造申报条件的杨某户,作为2016年度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上报,致使杨某违规获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000元。2019年12月,汪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宁国市宁墩镇宁墩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高晓东审核五保户把关不严问题

2007年至2011年期间,时任宁墩镇宁墩村村委会主任高晓东,不认真履职,工作不实,对五保供养申请审核把关不严,致使4名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了五保供养待遇。2019年5月,高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宣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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