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司带你了解《国家安全法》(十二)


4·15特辑|黄小司带你了解《国家安全法》(十二)

《国家安全法》中关于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有哪些?

答: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国家安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同时,第75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有关军事机关开展国家安全专门工作,可以依法采取必要手段和方式,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提供支持和配合。

维护国家安全的专门机关有哪些职责?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2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搜集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侦查、拘留、预审和执行逮捕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有关军事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依法行使相关职权。

《国家安全法》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履职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国家安全法》第43条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贯彻维护国家安全的原则。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和涉及国家安全活动中,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不得超越职权、滥用职权,不得侵犯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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