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2019年

,我們作為宜賓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獨立董事,根據《公司法》《公司獨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忠實履行獨立董事勤勉盡職的義務,獨立、負責的行使職權,關注公司的發展狀況,積極出席公司召開的董事會及相關會議,對各項議案進行認真審議,參與重大經營決策並對重大事項獨立、客觀的發表意見,充分發揮獨立董事的獨立作用,維護了全體股東、公司的合法權益。

現將2019年度主要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一、獨立董事的基本情況

公司第十屆董事會共有三名獨立董事成員,具體情況如下:

二、獨立董事年度履職概況

(一)參加董事會、股東大會情況

2019年度公司共召集召開8次董事會和5次股東大會。會議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經營決策事項和其它重大事項均履行了相關程序。我們對各項議案均獨立表明了立場,沒有發現公司董事會各項議案及公司提交表決的其它事項有違反程序或法律法規衝突的情況。出席會議情況如下:

公司董事會下設有戰略與發展、薪酬與考核、審計、提名委員會4個專業委員會,按照《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的相關要求,並根據公司各獨立董事的專業特長,我們分別在各專業委員會中任職,全部出席了每次專業委員會議。

在公司2019年年報及相關資料的編制過程中,我們認真聽取了公司管理層對2019年造紙行業發展趨勢、經營狀況等方面的情況彙報,與公司財務負責人、年審註冊會計師進行了充分、有效溝通,關注年報審計工作的安排及進展情況。

(二)公司配合獨立董事工作的情況

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與我們保持了定期的溝通,使我們能及時瞭解公司動態,召開董事會及相關會議前,公司精心組織準備會議材料,並及時準確傳遞,為獨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條件,積極有效地配合了獨立董事的工作。

三、獨立董事年度履職重點關注事項的情況

(一)關聯交易情況

根據《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及公司《關聯交易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我們對2019年度公司發生的關聯交易事項,按照規定做出了判斷並按程序進行了審核,認為公司2019年發生的關聯交易均在日常業務中訂立,且均按一般商業條件並根據有關協議的條款進行,交易條款公平合理,未發現有損害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況。

(二)對外擔保及資金佔用情況

2019年4月29日,在公司第十屆董事會第七次會議上,我們對公司為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情況進行了認真的檢查和落實。我們認為,公司能夠認真貫徹執行《公司法》《證券法》《關於規範上市公司與關聯方資金往來及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若干問題的通知》及《關於規範上市公司對外擔保行為的通知》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對外擔保風險。報告期內,公司對全資子公司提供擔保事項,不存在與上述法律法規以及證監發(2003)56 號、證監發(2005)120 號文件規定相違背的情形。

(三)募集資金使用情況

(四)業績預告及業績快報情況

公司業績預告在規定時間內予以發佈,沒有出現業績預告調整的事項。

(五)聘任或者更換審計機構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未發生改聘會計師事務所的情況。

(六)公司及股東承諾履行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及股東未進行過承諾。

(七)信息披露執行情況

我們對規定信息的及時披露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核查,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2019年度,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及指定媒體共發佈定期報告4項(其中年度報告1項,半年度報告1項,季度報告2項),臨時公告46項,內容包括定期報告、關聯交易公告及其他臨時性公告。

作為公司獨立董事,我們持續關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對公告信息的及時披露進行有效的監督和核查。經核查,我們認為公司能夠嚴格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公司信息披露事務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真實、及時、準確、完整、公平地披露公司信息。

(八)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

通過對公司內部控制情況的瞭解和調查,在認真審閱《宜賓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基礎上,我們認為:公司現有內部控制制度已基本建立健全,並落實到決策、執行、監督、反饋等各個環節,在公司的經營活動中得到了良好有效的執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與企業業務及管理相關的有效的內部控制。公司《2019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真實、客觀地反映了其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及運行情況,對公司各項業務的健康運行及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提供了保證。公司聘請四川華信(集團)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對公司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執行有效性進行了專項審計,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範》和相關規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

(九)董事會以及下屬專門委員會的運作情況

公司董事會下設了戰略與發展、薪酬與考核、提名、審計四個專門委員會,按照各自的工作制度,以認真負責、勤勉誠信的態度於報告期內對各自分屬領域的事項分別進行了審議,且未提出異議。

(十)其他事項

除上述簽署的獨立董事意見以及認可意見書之外,我們還審閱了2018年度報告、2019年第一季度報告、2019年半年度報告以及2019年第三季度報告,並簽署了各個定期報告的確認意見書。

四、總體評價和建議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報告期內,我們本著對公司全體股東負責的態度,認真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積極瞭解公司的經營和依法運作情況,按時參加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等會議,對公司相關重大事項進行認真細緻的核查並發表獨立意見。我們將秉承謹慎、勤勉、誠信的原則,忠實地履行獨立董事的職責和義務,充分發揮我們的專業優勢和獨立地位,為董事會的決策提供更多建設性的意見和建議,維護所有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促進公司規範運作。

特此報告,謝謝!

獨立董事

胡蓉 張曉玉 周靜

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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