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城乡医保十三载 共筑健康保民生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实施以来,蒙城县迎难而上,解决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实现了“政府得民心、医院得发展、百姓得实惠”的初衷。

  2006年10月,蒙城县被省政府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县,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任主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新农合经办网络,各定点医疗机构也成立了新农合管理科,设立“一站式”服务窗口。按照自愿的原则,全县农民以家庭为单位,每人每年缴费10元标准开始了2007年新农合筹资工作。2007年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94万多人,占全县农业总人口的87%。

  2016年,蒙城县根据省市的工作部署,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制度整合为目标,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解决了重复参保、重复投入、待遇不均衡等问题,推进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24.12万人,参保率100.03%。

  2019年3月,蒙城县医疗保障局正式挂牌成立了,标志着蒙城县医疗保障事业迈入新的历史起点,对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提高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医保局成立后,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加大服务创新力度,完善医保治理体系,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积极开展医疗保险扶贫,应保尽保,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坚持把党的领导融入医疗保障工作各环节,完善保障服务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转变作风,提升效能,努力提升为民服务水平。2019年,我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进一步提高,达到125.5万人,参保率100.97%。

  十三年来,蒙城县不断优化补偿方案,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医保民生工程实施,情暖百万居民心。

  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立了县级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平台,实现与全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系统无缝对接,补偿数据的时时上传。参保居民门诊、住院就诊均实行即时结报;与省级城乡居民信息平台互联互通,省内和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可异地即时结算。

  建立了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系统,落实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民政救助、政府兜底的“一站式”结算;支付方式改革稳步推进,蒙城县作为首批城乡居民医保医共体按人头总额预算、按病种付费等支付方式改革省级试点县;建立了三个医共体,制定了按人头总额预算的付费制度,实施了207组疾病按病种付费,参保患者个人自付医药费用比例明显下降;松绑简化城乡居民报销程序,参保居民住院时只需携带二代居民身份证,出院时可直接到医保窗口报销领取补偿款,进而缩短报销时间。

  十三年来,蒙城县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了县、乡医保工作规范;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指标运行的周监测制度,住院病历月评审制度,出台了《蒙城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监督管理办法》;对参保患者建立了入院审批制度、逐级转诊转院制度、外伤调查公示制度。按月将基金使用情况,参保居民门诊、住院医药费用补助等情况予以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成立了医保稽查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夜间突查、随机抽查、入户调查的方式到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稽查,并负责外伤调查、住院公示工作,同时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情况、补偿系统操作情况予以指导。制定了医保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协议签订等挂钩,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协议管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百万居民健康撑起保护伞,提升了他们的健康指数,增进了他们的健康福祉。截止到2019年8月,蒙城县共筹集城乡居民医保专项资金55.68亿元,13年间,全县有1463.53万人次参合,参合率从87%递增至100.97%;有2594.47万人次受益,受益率177.27%;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共支出49亿元,支出率88%。

  悠悠民生,健康最大,保障人民健康是我们为之奋斗的重要目标,建设健康蒙城,是一项重大民心工程。从2007年人均筹资50元,到2019年人均筹资740元,从筹资总额5000万元到9.3亿元,从补偿住院到住院为主门诊兼顾,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蒙城县城乡居民医保得到了长足发展,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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