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薛之謙工作室發博
“薛之謙關於相關微博號惡意誹謗的嚴正聲明,針對今日部分網絡用戶散佈不實言論,嚴重侵犯薛之謙先生的合法權益,本工作室已委託植德律師事務所採取法律行動 ,會把維權進行到底。 ”
隨後薛之謙微博發文表示:一直留情面忍氣吞聲是因為對方是女方且曾經相愛一場,畢竟是自己的眼光。
28日19點,李雨桐發微博:願意為自己的所有言論負法律責任,並表示對回應薛之謙時波及到的其他人表示道歉。
其實小編覺得,並不是所有愛情都能有一個美好的結局,分手了就當對方是你經過的風景,看過欣賞過擁有過,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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