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辉院长带领刑事专业法官到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业务交流


刘辉院长带领刑事专业法官到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业务交流


刘辉院长带领刑事专业法官到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业务交流

4月9日下午,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副院长韩文发,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一行五人到卢龙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刑事业务交流。

刘辉院长一行与卢龙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铁志等相关院领导和检察官进行了座谈。座谈中,刘辉院长就上午市中院调研组反馈的意见和提出的建议与郭铁志检察长交换了意见。同时,刑庭员额法官结合我院刑事审判工作的实际,就刑事案件的量刑均衡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涉黑恶案件的证据认定和裁判标准等案件审理中存在的疑难问题与卢龙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详细探讨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

刘辉院长表示,通过此次业务学习交流活动,大大消除了法检两家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分歧,有利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正确理解与适用,进一步提升刑事案件的审判质效,确保审理的刑事案件做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供稿人:张会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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