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案情實錄一:激情犯罪,獸性直播

殺人、放火、綁架、性侵···一連串不尊重生命的事件發生,我們稱之為犯罪。太多以此改編的電影受到我們的中意,因為太刺激,夠大膽,臥底,殺手,黑道白道無間道,撲朔迷離,肆意妄為。最經典的就是“三年又三年,三年又三年···”和“我是警察”。劇情精彩,人靚仔。

但各位觀眾有沒有想過,以上這些都有可能是假的?那麼真相是在哪裡呢?警察嘴裡。

想要聽最真實的案情呈現和案件分析,警察口中說出來的才是真的。

那日老友聚會,她帶上了警察老公,我帶上了筆,便有了以下這些畫面情節似電影的真人真事。

阿SIR姓林,是個極度幽默風趣,記憶力很強,口才一流的青年幹探,一直在重案組做,後來不做了,但是他辦過的案子有很多他都記得,在他和我們分享的過程中不乏慘案,可從他嘴裡吐出來簡直比任何一部電影還有吸引人,先說一單他覺得最殘忍最難搞的case:

在高樓林立的貴陽有個叫大營坡的地方,此處位置曖昧,正好處在郊外和城區的中間,而他中段又有一處“百花山”,可以有小路直通後面的山林,因為經濟和城市發展的各種原因,蠻多農民工和外來務工人員住在這裡的自建房,他們的孩子就在附近的小學讀書。

和一般的公立學校不同,這所小學在山裡,地段偏遠,孩子們需要翻過一座山才可到達學校,而孩子們為了抄近路,不走外面的公路,直接從山坡和山林之間開出一條小道,天天結伴上下學。

本來這當中是樹枝,亂石,墳地,難走得不得了,但孩子們走得多了,硬生生開出一條路來了。

有一日孩子們照常上下學,其他孩子下午四五點都差不多到家啦,唯勝兩個小女孩子晚上七八點天黑盡了才回家,這下急壞了孩子的家長。家長見著孩子就問她們怎麼回事,是不是因為貪玩不回家?兩孩子誰都不說話,其中一個孩子表現得比較異常。她支支吾吾,不說話,只是捂著自己的下半身發呆。

孩子他媽發現了,立刻脫下小女孩的褲子,那滿是鮮血的下體嚇壞了她媽媽,媽媽二話不說就把孩子往醫院拽。這事把醫生也嚇到了,孩子才七歲,怎麼下體撕裂程度這麼大,基本上是毀掉了。

鑑定結果是,孩子被侵犯了。

誰會對一個七歲的孩子做出如此禽獸行為?報警之後,案子驚動了當時的副市長,副市長即刻下令,要以最快的時間將惡徒繩之以法,簽字,發佈抓捕令,一聲令下,轄區警察傾巢出動,不得有誤,刻不容緩。

林SIR和同事們接到指令立馬開展調查,可這案子讓他們覺得無從下手,第一,找不到案發現場。第二,兇手在小女孩身上留下的犯罪證據已經被清理掉了。第三,沒監控,無法鎖定犯罪嫌疑人。

怎麼辦呢?至少找到一個旁觀者。這時候林SIR就想到了和小女孩一起回家的小女生。那麼問題來了,遇到這麼不堪的事,別說孩子,就連孩子家長都不希望再提,可小女孩作為這個案子唯一的目擊證人,她如果什麼都不說,這個案子就成懸案了,阿SIR們找不到任何線索。於是,阿sir們一面說服小女孩把她看到的說出來,一邊在百花山周邊埋伏進行地毯式的搜索。

一天。兩天。三天。一週過去了,還是沒有進展。急得各位阿SIR日夜不睡,輪流在百花山附近埋伏。直到小女孩鬆口,鼓起勇氣帶著阿SIR們去到罪案發生的地點。等到了那地方,大傢伙倒吸了一口涼氣,真是萬萬沒想到那人竟然在別人家墳前的小石桌上做起了這禽獸不如的事,是野獸無疑了,而案發現場居然是離百花山還有些距離的墳場。

案發現場找到了,為案件的偵破打開了突破口,阿SIR們趕快去找附近的公司要監控,一幀畫面一幀畫面的看,像是玩找茬遊戲,不放過任何一個細節。

又不眠不休幾日之後,阿SIR們鎖定了犯罪分子的模樣,做那事的還不是一個人,是兩個。一經調查,阿SIR們終於在花溪邊上的自建房找到了兩個禽獸。而他們的身份更奇葩,兩叔侄。

三十多歲的叔叔帶著十幾歲的侄兒做出了這樣豬狗不如的事。

那他們是怎麼想的呢?

侄兒讀不了書就去找叔叔,叔叔和他大眼瞪小眼,實在無聊,就說

“我們出去找點錢嘛!”

“好嘛!”侄兒點著頭就答

然後兩個人帶著把小刀就去學人家做強盜,他們要有膽子搞膽大的也就算了,他們齷齪到去搶小學生的錢。

結果兩人忙活了一天沒什麼收穫,突然見到受害者出來了,那叔叔覺得人家身材好,發育好,不知怎麼的獸慾就起來了,掏出刀威脅人家小姑娘,小姑娘一害怕就任他們擺佈。他還知道怕人家發現,就帶著小姑娘去到了幾里路遠的墳場,就開始了獸性直播。最可怕的是他侄兒還帶著另外一個孩子在旁邊全程觀看。

兜兜轉轉,罪犯被抓,在警車上,林SIR就問那個叔叔

“你知不知道這個小女孩幾歲啊?”

“大概7、8、9、10歲咯。”

“你還知道他10歲都不到啊?”

叔叔答得輕描淡寫,氣得林SIR反手就是一巴掌。

這個案子最駭人的地方在哪兒呢?即使是做出了這樣不是人的事,罪犯仍覺得沒啥事,態度就像殺了一條魚吃了一隻雞那樣,而他們隨隨便便一句玩笑就可以去傷害人,他倒是爽了,大不了坐牢,可那個孩子不到十歲,受到的傷害卻是一輩子的。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在犯罪,也不在乎自己是犯罪。

當我以為這件案子已經算是慘絕人寰了,想不到,林SIR喝了口水繼續向我透露的這單CASE更為刷新三觀和震撼。讓我覺得,人同人性其實是恐怖過鬼和任何動物的。

首先,這個時代居然還有文盲,就是那種一個字都不認識的人,作為大國時代的漏網之魚他顯得格外自由和強壯。自由到家裡沒錢,為了喜歡的女孩子可以一個人靠雙腳從惠水走到貴陽,八十多公里的路程不借助任何交通工具,走爛了鞋子,然後見到女孩子就霸王硬上弓不管人家喜不喜歡就強行和人家發生關係,連做愛都不算,直接搞強姦。

一個人步行八十幾公里,中途只吃一個包子,還能強姦別人,這樣的人是絕對的強壯。

沒有邊界的自由和絕對的強壯放在一個沒文化大字不識半個的人身上會怎麼樣呢?答案是犯罪。

不要以為他強姦已是他敢做的最大膽事,他接下來的舉動足以讓人咬牙切齒又瞠目結舌。

林SIR接觸到他是因為他綁架,一個二十幾歲的女生報的案,說他媽媽被綁架了。線索是一條錯別字漫天的短信,最值得玩味的是綁匪索要的費用只有5000塊,用的還是她媽媽的手機。

就憑著這條短信林SIR可以知道這個綁匪沒文化且蠢得很。就開始詢問女孩,她媽媽是什麼時候失蹤的?平時喜歡去哪裡?女孩說,她媽媽沒事就愛一大早地和幾個老友約去黔靈山公園一處偏遠處早鍛鍊,而她失蹤那天,正是去了早鍛鍊之後便沒有了消息。女孩打電話給她媽媽的朋友才知道那天是她媽媽一個人去的。林SIR他們一聽,迅速讓她媽媽的朋友領著阿SIR們去到平時她們鍛鍊的地方。

豈料,一去就發現了屍體。

人死了,衣衫不整,錢包和手機不見了,身無分文。經過鑑定,老人是被人先奸後殺。

泯滅人性,細思恐極。

罪犯被抓的時候是在一臺自動取款機上,林SIR和眾人沒想到,這個混蛋才21歲。一個21歲的小年輕對老阿姨下手如此狠毒,還順帶把那事做了,大膽如此,簡直不像個人,也不是個人。

林SIR讓他交代整個犯罪過程,他和上一個不知死活的叔侄倆的回答和態度一樣,說他不識字,因為喜歡一個女孩就從惠水走路來到貴陽,然後強姦未遂,深夜去到黔靈山公園做起了搶劫,誰知道早鍛鍊的阿姨是他遇到的第一個獵物。本來老阿姨都把錢給她了,他因為前晚的獸慾無處安放,居然抓著阿姨洩慾。

然而他最初的最初只不過是找點錢買點吃的。

沒錢了,就去搶。

喜歡一個人,不管不顧地逮著就強姦。

慾望滿了怎麼辦?遇見誰就拿誰填。

開誠佈公,窮兇極惡,一笑而過,就好像他只是在過家家。

這哪裡是人,這是低等動物。頂可怕的是,他才21歲。

以上這些案子在提醒我們,現在雖然有越來越多的人有文化,也有很多的人其實是沒文化的,這不僅僅是沒讀過書的問題,而是他們除了生存之外,簡直像動物一樣只知道本能行事,根本不清楚或者不懂怎樣去做個人。不僅僅是這種人,我們現在更多的人都為了生存矇蔽了雙眼,這當中還有高級知識分子,大學生,老師甚至律師。

在這個人人做困獸的年代,人的生存壓力太大,好容易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和慾望就踩過界,只是程度分個輕重緩急罷了。

不過造成犯罪的都是幾個極端:

大字不識,百歲無憂;有權有勢,為所欲為;不被別人當人看,就不想把別人當人看。

想看第三種惡,待續···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