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擔心自己的貓狗被活埋或焚燒嗎?


你擔心自己的貓狗被活埋或焚燒嗎?

在西安被焚燒的貓咪

這個春節有多少人的夢被驚醒,有多少人的生活破碎,又有多少靈魂被放在了烤架上……

從臘月28日疫情趨向白熱化開始,我沒有發過一條微博,沒有寫過一篇文章,因為,我不在前線,不瞭解真實情況,不想給已經爆炸的信息添堵,因此,我只是用關注、轉發、點讚的方式來支持和宣傳那些我認為好的信息。

可是昨天看到的二則新聞,讓我再也坐不住了,不寫點什麼,我會窒息,而這段時間與呼吸、肺部相關的都是大事……

一是,無錫某醫務工作者的貓咪啾咪被社區活埋。

你擔心自己的貓狗被活埋或焚燒嗎?

二是,曲江收費站攔截了一名武漢籍乘客(從疫情開始就沒有回過武漢),並聯合相關部門,把他養的鬥牛犬和加菲貓焚燒。

你擔心自己的貓狗被活埋或焚燒嗎?

也許在許多大人先生眼裡,這不過是三隻最“死不足惜”的生命,不過是可以用作配菜的貓狗而已,可是,對於貓咪和狗狗們的主人,或者說貓爸貓媽,這簡直就是掏心挖肝的痛楚,午夜夢迴都要被哭醒的人間悲劇。

你擔心自己的貓狗被活埋或焚燒嗎?

且不說貓咪和狗狗們並不會傳播病毒,這一點已經經過世界衛生組織和人民日報闢謠,即便是貓咪們有傳播能力,主人也會選擇和它們共同隔離,一起度過危險期,並不需要採取暴力殺害的方式。

如果看不順眼的就可以直接焚燒、殺死,這和希特勒有什麼區別?

所有養貓養狗的人都知道,貓狗非常通人性,它們能感知人類的喜怒哀樂,並且在你傷心時撫慰你,和你一起玩耍打鬧,對於許多寵物主人,貓狗就是家人,就是孩子,比自己的生命還要寶貴。

在一場人為引起的疫情面前,這些弱小的生命反倒首先遭殃,讓人不由得不心寒。

中國現在還沒有《小動物保護法》,那些虐貓虐狗的人只不過被道德譴責,而不像國外,直接有相關法律來保護,因此,啾咪的主人雖然說要通過法律途徑來為貓咪伸冤,也只能採用個人才財產保護相關法律條文。

《憲法》第十三條第一款:“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儲蓄、房屋和其他合法財產的所有權。”

《民法通則》第七十五條:“公民的個人財產,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儲蓄、生活用品、文物、圖書資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以及其他合法財產。

被你視作家人的寵物,在這裡只能算在牲畜裡,我不知道殺害了別人的牲畜需要承擔怎樣的法律責任……

然而,即便啾咪的主人真的勝訴,啾咪也永遠回不來了,主人受傷的心靈又如何平復?

我記得在《辛德勒的名單》開篇,一個穿紅色衣服的小女孩抱著一隻貓咪,後來小女孩死去了,貓咪呢?

在《安妮日記》中,安妮一家匆忙逃難時,把貓咪留在了家裡,那是安妮最好的朋友,她一直牽掛著這隻貓。

是的,經過千百年人類與貓狗的相處,它們對於許多人而言,早已經不是普普通通的動物,而是自己的家人、夥伴、孩子,在災難面前,我們不會放棄自己的家人,我們想要保護自己的家人,尤其它們還是完完全全徹徹底底的無辜。

現在,我們再去糾結疫情究竟是怎麼爆發的,為什麼沒有提前預警,為什麼前線醫護人員缺乏物資,為什麼每一天都比前一天更魔幻……

我只想問幾個問題:

1、等到疫情結束後,你曾經惡言相向的鄰居,你真的可以坦然面對他?

2、你拋棄的寵物,你還能再找回來?

3、你親手殺死的寵物,你確定自己不會有一絲一毫內疚,你這輩子真的良心就能安定?

大家都說這個冬天太漫長了,不過再漫長的冬天都會過去,在黑暗中,星光才能顯得無比璀璨。就像這次疫情,暴露了那麼多險惡的用心,同樣,也有守望相助的溫暖。

只是希望,無論多麼黑暗,大家都能守住心裡的真善美,否則,最後贏了疫情,卻輸了人性,那一樣是不值得的。

人既然稱之為人,還是要堅守一些底線,不是嗎?

最後,再次呼籲中國出臺《小動物保護法》,這也算是大國擔當,文明進步的表現吧。

最後的最後,在這次疫情人無辜犧牲的啾咪們,我為人類向你們道歉,希望你們在天堂安息,再也不要來到這個殘忍對待你們的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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