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買房中的各種“金”

大家好,今天這篇文章咱們來聊一下買房過程中的各種“金”。說到買房,涉及方方面面的錢款有很多,除了購房款以外,還會涉及到意向金、認籌金、訂金、定金。下面我就依次給大家講解一下各種“金”的概念性質。

如何區分買房中的各種“金”

意向金,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購房誠意金,在二手房買賣中,中介與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時,我們把買方向賣方交納的一部分購房款項稱之為購房意向金。如果後期因為某種原因導致買賣合同沒有達成,則這部分購房意向金是可以要求退還的。

認籌金,這個跟訂金比較相似,屬於前期的認籌金額,具有優先選擇房源的權利,這個是針對新建商品房來說的。

訂金,是在購房者相中房源以後,為了確保自己的優先購買權而向賣方交付的部分購房款項,如果情況在後期有什麼變動的話這部分款項也是可以退還的。

定金,俗稱保證金,是在購房合同訂立或者履行之前交付的擔保金額。既然是擔保金額,就必然會有它的法律效力,所以定金一旦交納,是無法退還的,也就是說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時,定金是無法退還的。收取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合同時,定金必須雙倍支付給購房者。

如何區分買房中的各種“金”

所以大家在買房的時候一定要區分各種“金”的概念以及不同性,避免落入“金”的陷阱。

好啦,今天的話題咱們就先聊到這裡,感謝大家的關注,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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