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落实各项政策加快贫困群众脱贫步伐

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甘洛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帮扶单位职责,统筹发挥好派驻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责任和村组干部等各方力量,在抓好扶贫工作的同时立足检察职能为脱贫攻坚贡献检察力量。

强化联系沟通,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建立帮扶单位与乡党委、政府、驻村工作队联系制度,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驻村工作队队长每月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存在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院党组牵头制定了《甘洛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派驻脱贫攻坚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以及派驻禁毒专职副书记管理办法(试行)》,确立每周星期三为定期督察日,平时实施不定期督察,理解工作队的在岗情况的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以此作为工作队员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帮扶职责,明确落实各主体责任。明确一名干警帮扶7名贫困户,在全县“三落实”工作推进会后,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在组织全体干警传达学习的同时,为了贯彻到位执行到人,专门印制了帮扶责任人“三落实”手册,进一步明确细化责任、政策和工作落实,为下一步帮扶工作扎实开展打下坚实基础。

围绕自身职责,加强法制宣传。立足检察职能,利用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走村入户的契机,加强对禁毒防艾、扫黑除恶、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进行宣传,不断提高村名的法治意识,让村民知法、懂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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