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渝中區知識產權資助及獎勵辦法(試行)渝中府辦〔2020〕1號

第一條 為進一步促進渝中區產業結構優化和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知識產權質量,助推創新驅動發展,根據國家和重慶市知識產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渝中實際,按照“誠信申請、授權優先、部分資助、促進運用”原則,制定本辦法。

重慶渝中區知識產權資助及獎勵辦法(試行)渝中府辦〔2020〕1號


第四條 資助和獎勵額度:

(一)相關單位及個人發明專利申請獲得國內授權後資助2000元/件,維持6年以上的國內發明專利再予以一次性資助3000元/件。(注:資助金額不高於專利代理費發票和專利申請、授權產生官方費用發票金額之和減去市級資助款後的金額進行資助。

(二)相關單位及個人通過PCT專利申請渠道獲得美國、歐盟和日本專利授權的資助不高於20000元/件,獲得其他國家專利授權的資助不高於10000元/件。每件PCT專利最多資助在3個國家獲得的授權。(注:資助金額包括專利代理費、專利申請費、授權產生的官方費用金額之和。)

(三)對新認定為國家級知識產權示範企業的,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國家級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一次性給予10萬元獎勵;重慶市級優勢企業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

(四)對獲得中國專利金獎、銀獎和優秀獎的單位,每件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

(五)對獲得馳名商標註冊、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且納稅在渝中區的市場主體給予獎勵或補助。對馳名商標一次性獎勵50萬元/件,對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獎勵1萬元/件(同一商標權利人國際商標註冊獎勵最高不超過6萬元)。對區外遷入我區並在我區納稅滿一年的企業,對其擁有的馳名商標一次性獎勵50萬元/件。

(六)推行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規範國家標準且通過第三方認證的相關單位一次性獎勵5萬元。

(七)對專利執行(侵權)保險給予每一單保險保費50%的補貼,每一單補貼最高不超過5萬元。

(八)對獲得國家級知識產權服務品牌的服務機構,一次性獎勵10萬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