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知识产权日】听检察官聊聊知识产权那些事~

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的法律环境。

2020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为绿色未来而创新。开创一条通往绿色未来的道路是今日的当务之急。这是我们共同的挑战,每个人都可以为了建设绿色未来发挥一己之力。

今天,我们就一起聊聊知识产权那些事~

知识产权所涵盖的范围十分广泛,其中商标权是主要内容之一,也是日常生活接触较多的方面。

  • 以案释法

犯罪嫌疑人崔某于2014年至今,通过淘宝网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某知名品牌净饮机滤芯、水壶等物品,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11余万元,未销售货值约12余万元。

崔某在明知没有该品牌公司授权的情况下,销售他人加工制作的净饮机滤芯、水壶等物品,这些假冒商品是从其他人手里进货,都是通过非正规进货渠道。崔某假冒该品牌进行网上销售,崔某称,正品水壶异味小,他销售的水壶异味大,买家买他销售的假冒商品是因为价格比正版公司真实的产品便宜。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崔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崔某已被昌平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醒大家:千万不要为了一时之利,贪图知名商标的名气去“蹭一蹭热度”、“傍一回名牌”,否则将受到法律制裁。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在发现这些“山寨”产品或其他假冒伪劣商品时,也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接下来我们说说知识产权的另一个重要内容——著作权,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版权。


【世界知识产权日】听检察官聊聊知识产权那些事~


著作权,包含以下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保护著作权具有重要意义,不仅仅能够促进文化事业的发展,同时版权产业也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更是为了鼓励创作者的积极性。侵犯著作权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音像、计算机软件等作品,出版他人享有独占出版权的图书,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音像制品,制作、展览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世界知识产权日】听检察官聊聊知识产权那些事~


2020年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是为绿色未来而创新。随着科技发展,我们越来越多地提“创新”,保护知识产权正是为了保护“创新”的成果,因此我们要坚决向侵权违法行为“亮剑”,推动形成“人人尊重知识产权、人人保护知识产权、人人从知识产权保护中受益”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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