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的概念


国家治理的概念


和西方提出“治理”的逻辑不同,中国学术界从上世纪90年代就开始关注“治理”问题。但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国家治理”的概念,更多的是针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所暴露的问题所提出的,“国家治理”是为了希望更好发挥国家的作用来解决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种种问题,中国的“国家治理”更多依靠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治理能力的途径实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我们为改革确立了“国家治理能力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总目标。国家治理,有别于公司治理、社会治理等概念,强凋把治理的过程要放在国家――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中看待,强调了治理过程中国家的责任与义务,强调治理的目标是为了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国家治理和传统的“国家统治”和“国家管理”不同,国家治理除了涵盖两者的基本内涵以外,还具有很强的开放性以及系统性。从治理主体上,强调市场、社会多种治理主体的重要性:从治理过程上,强调政府和其他主体之间的有效互动,从治理目的上看,国家治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善治”。所谓“善治”,其本质特征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于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新兴互动关系,互动的目的在于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而不仅仅强调对于公共秩序的维护。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