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亦有道、公積金、贓物三天不出手,說說小偷們的信仰和規則

如同每一個黑社會集團都有自己的信仰一樣,小偷、竊賊也有自己的信仰。

關於小偷、竊賊的信仰,歷史上有兩種說法:

一說是拜《水滸》中以善偷而著稱的時遷為祖師爺。據說,清代杭州竊賊常在夜深人靜之際祭祀時遷,其時口中默唸以下祭詞:

卅六人中惟善偷,

時遷廟食城東樓;

後世偷者奉為祖,

月黑深宵具酒脯。

但願人家不閉門,

黃金取盡青氈存;

歲歲報祭官不捉,

天上追蹤東方朔。

盜亦有道、公積金、贓物三天不出手,說說小偷們的信仰和規則

一說是竊賊拜柳蹠為祖師爺。盜蹠是春秋末期人,姓柳,因居住於柳下屯(今山東西部),故稱為柳蹠。

據載:有一次,柳蹠的嘍羅們問他:“做強盜也有自己的道義和原則嗎?”柳蹠回答說:“那當然,道義原則到什麼地方都有!對於我們強盜來說,事先摸清楚對方府庫中財物的數量和貯存情況,精確地估計是否一定能夠得手,這叫做聖明;開搶時不怕頑強的抵抗,戮力同心,奮勇爭先,這叫做勇敢;搶完後主動斷後,掩護同夥,甘於冒險,這叫做義氣;適可而止,見好就收,反對蠻幹,務求必勝,這叫做明智;分贓時要平均分配,輕財重義,取少讓多,這叫做仁義。上面這五條,就是我們強盜的道義和原則。”

這就是“盜亦有道”的來歷,它被後代的盜賊們奉為聖經,盜蹠也被他們尊為祖師爺,正所謂:“土匪趁機肆攘奪,白手攫取人莫知,盜亦有道蹠是師。”

“盜亦有道”的信仰,在大部分盜賊的行為中雖未能充分表現出來,但也不乏遵從之賊。據載,民國時期的海盜範巧林就是這樣的一個人:

長江口外的橫沙島曾是盜賊出沒的地方。長江口外因江面突然寬廣,水流緩慢,從上游帶下來的大量泥沙在此處沉積下來,逐步形成一個當潮水下降時露出水面的小島,成島時間距今僅百年左右,這就是橫沙島。由蘇北的啟東、海門一帶逃荒逃難的貧苦人,在無處安身的情況下,便來到這個島上開荒種地,有的以打魚為生。為防止潮汛高漲時海水淹沒小島,島上居民修築堤圩(當地稱為海塘),為建設小島付出了艱辛的勞動。後來,島上逐漸產生了地主惡霸,他們勾結官府,強行霸佔農民自行開墾的土地,並強行控制漁船,壓迫剝削之手段甚為慘重,迫使部分農民、漁夫不得不以海上打劫為生,並由此而淪為海盜。

民國年間,島上有幾支大的海盜團伙,其中有一位具有傳奇色彩的人物,名叫範巧林(又名範巧臨)。此人原出身貧苦,少年時即體格健壯,身材高大,成年後練就武術,後幹起海盜勾當。據島上農民、漁民傳說,這位江洋大盜奉行盜蹠所創立的“盜亦有道”的宗旨,堅守“兔子不吃窩邊草”的原則,一般不在島上行劫,也不在江口、海面打劫小漁民或小客船,而是專對大商輪尤其是外國輪船行劫。

外輪上大都有武裝警衛、保鏢,外輪都有數千噸之巨,而他的海盜船僅只30噸,他以海盜船打劫巨大的外國巨輪頗有難度。他採取的方法,大都是他與團伙中幾位闖蕩過上海灘、見過世面的哥們兒,喬妝打扮成富商,憑船票上船,待輪船開出長江口進入大海後,他們即以突然襲擊的手段控制輪船上的駕駛室、通訊設備等各個關鍵崗位,並與事先約定好的同夥相呼應。在被劫輪船拋錨後,他們便大肆搶劫鉅額贓款和大量贓物,然後有計劃地裝進盜船,呼嘯而去。對於範巧林這股海盜團伙,官府曾多次派兵剿捕,但都從未如願。然而,由於後來橫沙島上的幾支海盜交相爭霸,互相慘殺。在爭霸中,範巧林多次被對手捉拿,多次在臨死前死裡逃生,最後一次被另一夥海盜以繩勒斃。範巧林最後還是死於同行之手。他所留下的一處在當時全島最講究的房舍,於解放後作為一所小學的校舍(參見郭緒印編著:《舊上海黑社會》,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72~273頁)。

“盜亦有道”這一信仰的延續和擴展,使得盜竊集團都多多少少立有自己的規矩。盜竊集團雖是以巧取豪奪為謀生手段的,但集團中的弟兄之間一般都重交情、講義氣,而不注重金錢財物。“黑心銅鈿大家用”,此為賊幫中的口號之一,也就是將偷盜所得之物按額分配。如上海的“扒竊黨”規定:下手人獨得十分之四,餘款按規定分配。這樣的分配雖有等級、有高低的差別,幫中從卻不爭論多少。假如果然有人因分得份額的多少而提出異議,那麼他就會為眾賊所不恥。

為了使眾賊的行動有章可循,賊幫中還定有不少的規矩,其目的是用來約束和節制竊賊的行為,或是用來籠絡竊賊。這些規矩是不容違反的,一旦違反,就有可能被逐出賊幫,甚至可能招來性命之憂。如上海的賊幫(稱為“扒手黨”或“扒竊黨”),就定有不少規矩,其中有:

物退原主

賊幫中的竊賊為安全起見,盜竊得來的財物,一概須保留三到四天,才可公開分肥。如果失竊的人是官府中人,或是有勢力人的親戚、好友,失主便會四出派人偵查。一般可以根據失竊的時間、地點,找出偷竊的賊幫。這時,賊幫中的首領就會被傳,或私下說定,讓其找出下手人。賊幫則根據失主的身份,視其勢力的大小,該把原物奉還的,就得如數奉還,這種做法用賊幫的黑話說,就叫做“嘔扒”。“嘔扒”當然是十分掃興的事,也是賊幫最不願乾的事。但當他們意識到不得不“嘔扒”時,就會想法通知失主,約定時日,然後使失主在不知不覺中,將其失物歸還原主。

公積金制度

命運使從事盜竊的竊賊不得不把牢獄視為第二家庭。因為行竊總有一天要“失風”,即失手。從事偷盜行為時間長了,難免有“失風”的時候。所以,“失風”對老資格的竊賊來說已算不得什麼。老資格的竊賊“失風”入獄時,只是隨身攜帶一把牙刷。這些竊賊已習慣了坐牢的生活,蓬頭垢面的牢房生活對於他們來說,並不害怕,可說是幾進幾齣,飽經風霜。他們還十分幽默地將牢房稱為“免費旅館”。被捕入獄後,也是死心塌地地“蹲”牢房度日。幫中同夥為體恤苦難同伴起見,立有嚴厲的幫規,準備相當款項,為犯案坐牢的竊賊應付善後。  扒竊黨內執法如山,賞罰分明。不論是對於當場“失風”或是破案時被拘捕的竊賊,幫中人第一步首先要偵查他是否多次進過牢獄。如果是初次犯案,一查指紋牛痘斑便可知道。初次犯案,首次被擒,必然是神色慌張,悔恨萬狀,不知如何應付;而老資格的竊賊,明知抵賴無濟於事,一經審訊便立即招供,然後二話不說,低頭坐牢。

當賊幫中的“共扒弟兄”被捕之後開庭公審時,同幫中的大多數人都要來法院旁聽,並查明何月何日此人可以獲釋。同幫的患難弟兄,便按幫中規定從此人進班房的那天算起,在日常扒來的錢財中,提出一份公積金,刑期越長,公積金也就愈多。被捕者的家屬,也會得到賊幫的照料。

撫慰被捕者

被捕的竊賊被釋放的那一天,也是其最光榮的一天。“共扒弟兄”們事先已預備好了新衣服、新鞋帽,以及生活必需品,一清早便在牢獄門口迎候著。待被關押的竊賊出獄後,第一件事便是剃頭洗澡;第二件事便是全新打扮後,上館子吃個酒醉飯飽;然後提出那份屬於他的公積金,舒舒服服地用上一月半月,暫停偷竊生活,免得立即又被警察抓去。

竊賊“失風”被捕,是常有的事。竊賊們也完全明白自己的盜竊行為本來就是犯法的行為。正是因為這一點,賊幫的首領在訓練門徒時,總是教其大膽從事,冒險向前,最後死裡逃生;不許怕禍畏縮,不去偷竊。故而賊幫中有這樣的訓令:“下手先闖七分禍”;此外還有“先披半件紅衣裳”(清時犯人都穿紅衣)之說。從事盜竊生涯的人,很少有沒坐過牢的。膽大過人、敢闖敢偷的竊賊,坐牢的機遇也就更高一點。所以,竊賊在被捕釋放後能受到同幫的歡迎和優待,也算是感情上的一種補償。

嚴懲出賣者

盜竊集團的幫規中,最嚴峻的一條就是決不允許牽連同黨。如果哪個竊賊入獄後受不住酷刑的逼迫,供出了扒竊黨同夥的所在地,導致其同夥被一網打盡,這個竊賊就被同黨稱為“無種”、“不吃硬”的“坯子”,最為幫中人所痛恨。此賊一旦被釋放出獄,必先遭一頓痛打,然後被革逐出幫,從此再也沒有立足之地。各個賊幫首領之間若有仇恨,也不得以告發對方來互相發洩。如果哪個人觸犯了幫規,出牢獄後必然性命難保,或者被打成殘廢。所以,竊賊一旦入了賊幫,服從幫規,絕不敢違反;一旦被捕逼供,寧肯赴湯蹈火,忍受酷刑的痛楚,也要“好漢做事好漢當”,絕不敢株連他人。當然,熬得住酷刑的竊賊,並不是什麼壯烈之士,而是為接受同輩的歡迎,為其日後出獄謀生留一條後路。他們完全明白,若是害怕酷刑全盤招供,眼前的苦頭未必能免,徒刑仍需執行,日後的大難便會勝過酷刑。

投奔首領

竊賊都有自己的地盤,一般各地的竊賊互不相擾,賊幫之間也是井水不犯河水,頗有一種各自為政的意思。假如某地竊賊因種種原因不願或不能在此地行竊了,就得另找地盤行竊。一旦到了新的地方,就必須先投奔這個地方的賊幫首領,竊賊的黑話稱“爺叔”或“瓢把子”、“大發家”等。在取得“爺叔”的認可後,才能進行偷竊活動。如果不經許可,貿然行竊,一旦被此地的竊賊知道,必暗中向警方報告,這樣一來,初到此地的竊賊就會遭到拘留,或是一頓毒打。

賊幫中的規矩還有一些,如:竊賊不得對師傅行騙;必須遵守“兔子不吃窩邊草”的祖訓,不在自己同夥的地盤內行竊,更不能盜竊同夥的財物;在賊幫內部,頭目關照下屬、徒弟孝敬師傅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竊賊對自己團伙內部的消息或偷竊技藝不可輕易向外人透露,等等。

賊幫中的規矩都是在竊賊的長期活動過程中逐步形成的,也是他們保護自己的“處世之道”。這些規矩勝似嚴酷的律條,竊賊們只得謹慎遵行,不得稍有違抗,否則必為同類所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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