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在编在岗人才回调开始啦!

4月9日,沂源编公众号办发布通知:沂源县域外在编在岗人才回调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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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畅通我县域外在编在岗人才回调渠道,打造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相对稳定的干部队伍,沂源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人社局联合出台《沂源县域外在编在岗人才回调管理办法(试行)》,具体为:

1、实施范围

(一)户籍所在地为沂源,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下同)人员。

(二)户籍所在地为沂源人员的配偶、子女或子女的配偶在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符合以上范围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自愿转为事业人员的,可参照执行。

2、基本条件

(一)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已满试用期且考核合格;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备案且考核称职。

(二)教师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医疗护理人员应具有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急需紧缺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更多条件详见通知

3、安置原则

(一)同层次对口安置原则,“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优先安置。

(二)就近相近安置原则。

(三)任职回避原则。

(四)服从组织调整原则。回调人员优先使用安置单位空余事业编制;安置单位超编满编的可使用人才专项事业编制。回调人员进入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事业单位的,纳入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


就在上周,济南商河县人民政府发布回调120人商河籍教师的公告,正在报名中


新政!在编在岗人才回调开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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