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一樓盤說好定金可以退 真要退時卻遭拒

說好定金可以退 真要退時卻遭拒

相關部門介入,消費者討回2萬元購房定金

廣西新聞網-南國今報柳州訊(記者 廖豔明 通訊員 伍曉娟)“如果不想買房子,定金都可以退還……”在看房時,不少房開商都會給出這樣的承諾。近日,柳州市民卓女士交了2萬元定金,本想購買柳東新區的房子,後來因樓盤偏遠等原因不想購買,房開卻拒絕退款,於是她撥打了12315求助。

接到投訴後,12315中心將投訴轉派給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柳東分局官塘市場監管所處理。卓女士反映,此前她看到柳東新區一家樓盤在做宣傳廣告,感覺房子不錯,她有意向購買。廣告中宣傳,交付購房定金可在30天內無理由退款,於是她就在售樓部交了2萬元定金。

可是在與家人商量後,大家感覺這個樓盤比較偏遠,再加上其他原因,她不想再購買,打算退款。交了定金還不到30天,她找到開發商退款,卻遭到拒絕。多次與房開商溝通無果後,她撥打電話向12315求助。

官塘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接到投訴,立即與卓女士進行溝通,瞭解了基本情況並掌握了相關證據。然後,執法人員又趕到該樓盤售樓部,就投訴問題進行核實。

執法人員約談了樓盤負責人,就相關法律法規向其進行解釋和宣傳。經過調解和溝通,當事雙方達成一致,房開商表示將在30個工作日內,將2萬元定金退回給卓女士。調解之後,卓女士很快就收到了2萬元退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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