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理工大學:為強基計劃學生配備專門的研討室、自習室

為全面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根據《關於在部分高校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20〕1號)等文件,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加強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選拔培養,經批准,我校2020年開展基礎學科招生改革試點(“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探索多維度考核評價模式,選拔一批有志向、有興趣、有天賦、有擔當、有情懷的青年學生進行專門培養,為國家重大戰略領域輸送後備人才。

一、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在我校安排強基計劃招生的省份,符合2020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基礎學科拔尖,具有強烈的專業興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勞精神的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報名。申請報名考生分為以下兩類:

第一類:高考成績優異的考生

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第二類:相關學科領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現的考生

該類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兩項條件:

(一)考生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須達到所在省第一批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參照該省份確定的部分特殊類型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二)獲得全國中學生五大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等獎、二等獎。

二、招生專業及招生計劃


華南理工大學:為強基計劃學生配備專門的研討室、自習室


根據專業投放與區域分佈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在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貴州、雲南、陝西、新疆等省進行招生,各省招生專業及計劃數詳見報名系統。

三、報名方式與選拔程序

(一)報名時間和方式

5月10日10:00至30日23:59考生可登錄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報名平臺(網址: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561),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完成網上報名。報考我校強基計劃的考生不能兼報其他高校且每位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志願。志願具體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報名系統為準。

(二)考生須參加統一高考

(三)入圍資格認定

7月26日前,對於第一類考生,經審核後,在滿足報名條件要求的考生中,先按專業分類,再依據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結合我校分省招生專業計劃數的四倍確定各省入圍我校考核考生名單(末位高考同分考生都予以公佈入圍)並公示入圍標準。對於第二類考生,經審核後,如滿足報名條件要求,將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直接入圍學校考核。

(四)學校考核

7月27日至8月4日期間舉行學校考核(含面試和體質測試)。我校將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特殊類型考試招生工作相關規定,嚴格遴選面試專家組成員,採取專家、考生“雙隨機”抽籤的方式,測試全程錄音錄像,防止暗箱操作,嚴防權力尋租。

學校考核工作方案可能將視本地疫情防控情況作出相應調整,屆時會再進行通知。

1.面試:

對於第一類考生,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對所報專業的興趣、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創新思維等。對於第二類考生,我校將單獨組織相關學科專家進行專業面試,主要考察考生在相關學科領域的專業知識掌握程度、邏輯思維與創新能力等。

2.考生綜合素質檔案的使用:

考生綜合素質檔案將提供給面試專家作為面試評分中重要參考依據之一,其中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體質測試:

體質測試主要考察學生的基本身體素質,以高三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版)為標準。考生在五項中限選三項(一旦選定,不得更改),其中兩項及以上項目不及格者不予錄取(詳見附件1)。

4.學校考核成績:

學校考核成績=面試成績(百分制)。

(五)錄取

1. 強基計劃綜合成績折算:

強基計劃綜合成績=高考文化成績(不含任何政策加分)×85%+學校考核成績/100×750×15%,高考文化成績滿分非750分的省份按照750分折算。

2. 確定錄取名單:

對於第一類考生,按照志願優先的原則,根據考生志願、強基計劃綜合成績及我校在生源省的強基計劃招生專業和計劃數依次確定錄取名單及錄取專業。當強基計劃綜合成績相同時,各省按高考文化成績、高考數學成績、學校考核成績排序原則排序。

對於第二類考生,經過面試,達到我校相關專業要求,綜合成績達到所在省第一類考生最低錄取綜合成績的,予以錄取,計劃數不受各省計劃數限制。

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按招生計劃審定強基計劃預錄取名單,並報各省級招辦審核,辦理錄取手續。

我校於8月初公佈錄取名單並公示錄取標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省後續高考志願錄取,一旦錄取,不予退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本省後續各批次高考志願錄取。

四、培養方案

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以“百步梯創新學院”為實施載體,致力於創新基礎學科拔尖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模式,加快構建資源優先投入的長效機制,培養工具理性與價值理性兼備、複合知識與核心能力(思想力、學習力、行動力)兼備、家國情懷與全球視野兼備,能夠勇攀世界科學高峰、引領未來的基礎學科拔尖創新人才。

(一)實施多階段、動態性進出分流機制

學校對強基計劃學生實施動態管理,在第三學期初、第五學期初對學生進行綜合評價,排名後15%的學生需參與答辯。答辯成績排在後50%的學生,原則上回本專業普通班就讀。強基計劃各專業在每次綜合評價後遴選增補優秀學生,補充名額不得超過轉出的學生總數。對於退出強基計劃的學生,通過制定規範的課程免修、學分置換等辦法,使其在普通班級繼續完成學業。通過兩次綜合評價的強基計劃學生在第四年100%獲得推薦免試攻讀研究生資格。

(二)實行“3+1+X”本碩博銜接培養

強基計劃採用“3+1+X”(“X”碩士生為2 或3 年,博士生為4 或5 年)培養模式,即學生前三年學習本科課程,夯實基礎學科能力素養;第四年可提前進行研究生課程學習,完成本科畢業設計(論文);從第五年起取得研究生學籍,攻讀碩士或博士學位。學生在碩博階段既可在本學科深造,也可開展學科交叉培養。

(三)提供優越的激勵和配套措施

強基計劃先進班級及先進個人單獨評選,“學校獎學金”獲獎比例為本班學生人數的40%。強基計劃學生實現成長過程的“三個一”,即在本科期間均有至少一次出國(境)學習經歷,至少參加一項大學生創新創業訓練計劃項目,至少有一次獨立作學術報告的經歷。在強基計劃班級推行本科榮譽學位項目,符合條件的優秀學生可申請“華南理工大學榮譽學士學位”。學校為強基計劃學生配備專門的研討室、自習室,保障學生自主學習。

五、其他說明

(一)關於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已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將考生電子化的綜合素質檔案提供給我校。未建立省級統一信息平臺省份,由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彙總本地各中學報考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後,統一上傳至強基計劃報名系統。

(二)對於綜合素質檔案造假或在我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將取消強基計劃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或教育行政部門,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並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取消學籍,畢業後發現的取消畢業證、學位證。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三)強基計劃錄取考生入學後原則上不轉專業,本科階段轉專業範圍原則上限於本校強基計劃招生專業之內。

(四)選拔測試期間,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費用自理。入圍學校考核的家庭經濟困難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請,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費和住宿補貼。

(五)學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組織開展強基計劃等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活動。

六、監督保障機制

(一)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在華南理工大學強基計劃招生培養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我校在實施本簡章的過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開、選拔方法公平、錄取標準公示。

(二)我校將對錄取的學生進行入學資格複查,對不具備入學資格的學生,按教育部相關規定處理。

(三)我校強基計劃招生工作接受華南理工大學紀監辦公室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七、諮詢方式

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五山路381號華南理工大學篤行樓(2號樓)北座111室

郵編:510640

招生諮詢電話:020-87110737

諮詢專線(7月):020-22236151、22236152、22236153、22236154、22236155、22236156

傳真:020-87111502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網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

華南理工大學紀監辦公室:電話:020-87110195,郵箱:[email protected]

陽光高考信息平臺:gaokao.chsi.com.cn

八、本簡章由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

華南理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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