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员工抄“心得”…如此算计“三期”女职工要不得

8月24日,一则邮件截图让女性因生育所面临的职场歧视现象重回公众视野。上海一家家具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要求怀孕员工在孕假期间每天手写销售心得,每小时写600字,一个错字罚50,重复一句罚100,不及时交稿罚500!

尽管目前中国现行法律对处于怀孕、产期、哺乳三个时期的女性劳动者保护较为完善,但“三期”女工被变相辞退的事件依然频频发生。对于无良企业的花式手法,究竟该如何应对?

小李于2015年入职成都某建筑公司,虽然工作勤勤恳恳,但由于性格内向,在公司里人缘一般。一年后,在一次公司聚会上,另一个部门的小王主动与小李搭话,很快虏获了小李的芳心,两人于2017年5月办理了结婚手续。更可喜的是,3个月后,小李就怀孕了。可她怎么也想不到,公司领导对她的态度已经渐渐开始转变…

怀孕期间,小李向领导马经理提供了孕检证明等资料,申请减少工作量,马经理虽明面上答应,但小李的工作量并没有因此减少,相反每天加班到很晚,两周后小李终于忍不住了,又向行政主管刘总反映,刘总告诉小李,之前提供的孕检证明不合格,按照公司要求必须提供成都市某医院的孕检证明,要求小李重新开具。小李到公司要求的医院开具孕检证明后,公司总算是认可了她怀孕的事实。

虽然工作的确减少了,但小李也感觉到自己在公司被冷落和孤立了。领导开始只让她做一些基础性和边缘化的工作,一些重要的会议直接不通知小李参加,即使小李主动参加了,也基本忽视她的存在。尽管如此,为了收入稳定,小李决定忍忍,等孩子出生再考虑换工作。

直到有一天,马经理把她叫到了办公室,借口小李出差时的差旅费太高,接下来出差只能乘坐大巴或者火车,一般不允许坐飞机,而且如果接下来超出了报销额度的话,相应的费用就需要小李自己支付。此外,马经理还暂停了小李的绩效工资,只保留基本工资。

小李感到十分生气,但也没有立即表现出来,而是选择继续忍耐。之后的一个月,领导几次安排她出差见客户,但因为无法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而屡屡迟到,导致客户很不满意。公司便以小李“无法完成公司指定的工作”为由辞退了小李。

被公司辞退后,小李决定向法院起诉公司。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公司支付小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和小李的工资损失,共计40000多元。


孕期员工抄“心得”…如此算计“三期”女职工要不得

解读嘉宾: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 陈华朝

其实本案中小李的情况其实是很常见的,因为对于公司来说,孕妇的工作能力和能承受的工作强度会相对来说减弱,工作时间也会相应减少。因此怀孕的员工,在单位时间内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会减损,所以才会存在着部分公司、企业对怀孕的员工待遇苛刻,意图通过这种方式“逼走”怀孕的员工的现象。


怀孕的小李是否可以向其领导要求减少工作量?

可以。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小李在向公司出具了医院的证明后,公司即应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能适应的劳动,但公司不仅没有减少其工作量,反而要求其加夜班和频繁出差,已经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公司领导认为小李承担的工作少了,暂停了她的绩效工资,这样的操作是否合理合法?

从劳动法来说,绩效工资属于“奖金”的一种,在公司绩效考核制度完善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随意克扣绩效工资,实际上是变向的降低薪资待遇。本案中小李在怀孕后仍承担了频繁出差,接见客户的工作,所以其公司应将其签下的客户、产生的经济效益按照公司考核制度的规定,以绩效工资的形式全额发放,否则是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的。

本案中,法院是基于哪些法律条款认定公司的行为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公司以小李“无法完成公司指定的工作”为由辞退小李其实是欠缺法律上的依据的。依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单方面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限于包括以下几种:一是员工存在过失情形时,如严重失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二是非过失性辞退,如员工生病、受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之后仍无法胜任工作的;三是经济性裁员,如企业面临重大经营困难的时候,可以进行经济型裁员。

本案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符合上述法律规定,且无论是要求小李到指定医院开具证明、还是降低小李孕期内的工资待遇、亦或是要求小李在孕期内频繁出差都明显违反了我国《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对女性职工权利保护的相关规定,所以我们看到法院的判决是既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情理要求的。

无良企业通常会采取哪些方式让员工“被迫辞职”?

以往一些企业“逼走员工”的方式有调整岗位、降低薪资待遇等等,但这些方式都是明显违法的。所以现在有许多企业往往选择以另类的方式来进行“逼迫”员工,而不是以明显违法的方式。就比如,有的企业通过营造一种集体孤立怀孕员工的氛围来迫使其自己主动申请辞职,这样企业就可以减轻甚至逃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在这里还是希望提醒企业多承担社会责任,因为女性为家庭和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同时也希望相关劳动者权益保护部门加大对这种“职场冷暴力”的检查力度,切实保护女职工特别是其在孕期期间的合法的劳动者权利。更为重要的是,员工自己需要有维权意识,面对工作上不合理的安排,应主动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维护自身权益。

遭受类似情况,劳动者维权益应注意哪些事项?

首先,劳动者应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纸质版的劳动合同、能证明公司明显不合理或者违法行为的书证、物证,也包括一些以合法形式取得的录音、录像和微信聊天记录,如果能找到同事佐证的的也可以作为证人证言来提供。然后需要先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不服劳动仲裁的结果的情况下,才能依法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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