沽源县检察院院从快批捕一起故意杀人案

9月15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接到沽源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一起故意杀人案,因该案重大,社会影响恶劣,院党组高度重视,主管副检察长任源锦主动要求承办案件,并连夜加班认真审查案卷、详细核实相关证据材料,仅用1天就对该案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9月12日,东北籍男子李某某与河南籍男子何某某因在沽源县高山堡乡一冷库务工过程中发生矛盾,一起干活的工友将二人劝解拉开,后沽源县公安局高山堡派出所对二人发生的冲突进行了调解。约3小时后,回到宿舍的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仍心怀怨气,对二人发生矛盾一事依旧耿耿于怀,遂再次找何某某进行理论,无果后从自己车上拿下一把弹簧刀向被害人何某某胸腹部连捅数刀后驾车逃跑,被害人何某某在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沽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动警力,于案发后当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归案。

本案发生后,沽源县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干警提前介入该案,与公安民警一起分析案情,共同确定取证方向引导侦查,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侦查取证建议,第一时间固定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故意杀人的相关证据。该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健康,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为打击犯罪,消除社会恶劣影响,从快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

近年来,随着沽源经济的快速发展,外来务工人员与日俱增,流动人口越来越多,发生在外来务工人员身上的刑事案件也随之增多。沽源县人民检察院为维护沽源县域良好的社会秩序,着力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履行检察职责,严格执法,始终对县域恶性犯罪案件秉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打击力度,有力地维护了沽源县域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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