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减持股票一共分几步

大股东减持股票一共分成几步,一步可以,两步也可以,三步还可以。区别在哪,咱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事,主角就是可交换债券,简称EB。

转换、交换,差了一个字,意思可就差多了。先把可交换债券介绍清楚:可交换债券(以下称EB)是上市公司的股东发行的、在一定期限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交换成该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公司债券。划重点,第一,EB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股东,而CB(可转换债券)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第二,EB可以转换为股票,也可以理解成“债券+认股期权”;第三,EB的换股标的是发行人持有的股票,而不是自身的股票,交换过程只是上市公司股东发生变化,上市公司并没有实现融资。

EB和CB形似而神不同,最核心的就是发行人不同。CB的发行人是上市公司,目的只有一个——融资,成功转股是终极追求,没达到也能实现低息借款。EB就不一样了,从已发行的EB看,主要有4种目的:融资、减持、增加流动性、套利。可交债能不能搞,关键要把目的看透,咱们一个个捋下:

1、融资,这个要聊的不多,对上市公司股东来说,如果能通过发行EB融资,利息成本会更低。以目前挂牌交易的8只公募EB为例,票面利率最高的为1.7%/年,半数利率为1%/年,最新挂牌的三峡EB,期限5年,票面利率低至0.5%/年。话又说回来了,如果仅以融资为目的,这么低的利率恐怕很难让金主买账,多数公募EB还是以减持为主要目的,少付的利息实际上还是收的期权费。与公募EB相对应的还有私募EB,后者在利率方面就高得多,光韵达15年发行的私募EB利率最高达9%/年,但私募EB门槛高且流动性不佳,今天就不多说了,还是先把公募EB聊透。

2、减持,这是主要目的。别的不说,证监会最早发出《上市公司股东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试行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是在2008年9月,原因就是当时大小非减持压力比较大,想提供一个缓释工具。与直接在市场抛售或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相比,通过EB可以拉长减持的时间,分散减持的力度,再形象一点,二级市场抛售是一步到位;大宗交易是在中间找了个过桥(但也受减持政策的约束);发行EB是分了三步走。以减持为目的发行EB的可能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可能是其他股东,这点很重要。实际控制人通过发行EB减持,不论出于何种原因,都释放了利空信号,局外人要掂量掂量自己对未来股价的判断是否能比内部人更准确。其他股东尤其是持股比例较小的股东通过发行EB减持,信号意义就小得多,况且减持也未必出于不看好股价,第一只公募EB“14宝钢EB”(发行人为宝钢集团,换股标的为新华保险)就在到期前成功换股,市价较换股价高出50%。

3、增加流动性,这类EB数量少,但可以重点搞!如果上市公司“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形,公司披露的解决方案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披露解决方案,或者在披露可行的解决方案后一个月内未实施完成”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忘记的话可以翻一翻《啥?XX股票ST了!妥了,干!》),真要因为这一条被ST可就亏大了,怎么办,通过减持降低大股东的持股比例是最直接的办法。上面说了,减持也有几种办法,这类上市公司真正的自由流通股只有10%,如果直接在市场抛售,股价会受冲击,通过EB这个缓释工具就好的多。所以,虽然直接目的是减持,但初衷是为了增加自由流通股数量,如果上市公司本身又不错,这类EB就是重点,有机会一定要搞!

4、套利,这种高级操作只有大股东,更准确的说是实际控制人才能干!既然套利,就必须能在高价卖出去、低价买回来,虽然很多人在侃如何实现高抛低吸,但能100%搞成的没几个。实际控制人就不一样了,啥叫“控制”,就是人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能充分利用规则驱使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做出对自己有利的决议!看个具体案例,2013年4月,东旭集团(东旭光电大股东)以9.69元/股的价格,出资12.6亿认购东旭光电定增股份1.3亿股;随后东旭集团在2015年6月和2015年7月分别发行两期私募EB,共募资31亿元,期限均为2年(与公募EB不同,私募EB条款变化较多),换股价格均为12元/股,进入换股起始日前后也仅差一天;高潮来了,2016年7月以前,东旭光电股价一直在8元/股左右徘徊,在换股起始日前1 个月公司利好频出,股价迅速上升突破并维持在换股价以上,最终15 东集EB 全部换股退市,东旭集团收割了换股价与定增价之间23.8%的差价。

除了目的外,EB核心要考虑的还是能力和买入时机的问题,具体可参考上一篇对CB的介绍(详见《股市躺赚指南》)。CB和EB虽然相似的地方较多,但EB更复杂一些,处于挂牌交易阶段的公募EB数量不多,整明白了免得因为一字之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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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迪苏:我再不减持会不会有ST风险?

Z J 会:市场上就10%流通盘,你想砸盘?给你批个EB,赶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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