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西北民族大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创建的第一所民族高等学校,隶属于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学校肇始于1949年9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在兰州开办的藏民问题研究班和藏民学校,1950年1月改建为西北人民革命大学兰州分校第三部,1950年8月正式成立西北民族学院,2003年4月更名为西北民族大学。学校地处兰州市,建有2个校区,1所附属医院,校园总面积1776亩,总建筑面积约70万平方米。建校近70年来,已培养各类人才17万余人,现有56个民族全日制在校生26000余人。2015年成为国家民委和教育部共建院校。2016年7月,国家民委和甘肃省人民政府签署共建协议,同年被列为甘肃省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学校是一所特色优势鲜明、学科门类齐全的综合性大学。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招生。拥有73个本科专业,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个交叉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和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形成了以普通本科教育为主体,研究生教育、预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教育和国际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10号)要求,结合西北民族大学本科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和办学特色,特制定本简章。
二、招生计划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最终公布的结果为准。
三、招生专业
(一)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录取原则
(二)录取原则补充说明
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同等分数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科目成绩排序,不分文理的省(市、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对英语单科成绩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按照外语、文综、语文、数学成绩排序。
四、收费标准
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待定,按甘肃省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执行,其他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6900元/生·学年。住宿费用每学年800-1200元。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酌情填报。
2.我校艺术类专业本科招生工作在西北民族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3.新生入学后,将按照学校新生复查办法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含资格核查、专业复测、体检要求等)。对弄虚作假者,按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对专业复查不合格学生,在进一步核查落实后依据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