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区域协同促进长三角全球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建设

滕堂伟

经济发展|以区域协同促进长三角全球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建设


生物医药产业关系国计民生,是现代产业体系中成长性最好、发展最为活跃的领域之一,在全国形成了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三大集聚区竞相发展的空间格局。在长三角三省一市将其列为各自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予以重点支持下,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处于全国领先地位,但离世界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国际经验表明,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大致遵循“地方集聚—区域协同—全球竞合”的空间成长路径。长三角地区当前正处于从“地方集聚”向“区域协同”的关键跃升期。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战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区域协同发展正当其时。

一、专业化集聚造就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高速成长

“十三五”以来,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保持两位数增长速度,在全国的优势地位日益突出。2018年,江苏省医药制药业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已接近5000亿,位居全国第一,同比增长10.4%,占全国比重高达15%。到2020年,江苏省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将超6000亿元。上海2017年生物医药产业经济规模达到3046.42亿元,其中生物医药制造业总产值1066.59亿元,首次超过千亿元大关,2018年达到1176.60亿元,同比增长9.8%。2020年生物医药产业经济规模有望达到4000亿元。浙江医药制造业总产值在“十二五”末已达1279.4亿元,2017年达到1343.1亿元,制造业优势和数字经济优势快速结合,互联网+生物医药催生了健康产业发展的新业态和新模式,极大的拓展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空间。安徽省则着力构建国内领先的现代医药产业体系,力争到2020年,医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亿元,形成10个以上5亿级医药大品种、培育10个以上行业知名品牌。

长三角省域尺度上的生物医药普遍快速发展与重点城市的高度集聚相辅相成,园区化、基地化是迄今为止长三角各地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主要方略。江苏形成了泰州、徐州、连云港、南京、南通、苏州、常州和无锡八大医药集聚地,集中了全省80%以上的生物医药企业,产值占全省总量的95%以上,构成了江苏医药产业发展格局;上海创新要素集聚、企业链条齐备、综合配套优势明显,形成了以浦东张江为核心,以金山、奉贤、徐汇等园区为重点的“聚焦张江、一核多点”的生物医药产业空间格局;浙江则形成了杭州、宁波、绍兴、湖州、台州竞相发展的空间布局;安徽形成了亳州、阜阳、合肥差异化发展、三足鼎立的格局。

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发布的“2017年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园区综合竞争力排行榜”中,长三角地区有20个园区位居前50强,包括:上海张江高新区(第2位,以下用数字表示)、苏州工业园(4)、连云港高新区(11)、泰州医药高新区(12)、南京高新区(15)、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6)、南通高新区(18)、杭州高新区(21)、宁波高新区(22)、浙江余杭生物医药高新区(27)、上海松江经济技术开发区(29)、江阴高新区(31)、合肥高新区(32)、上海紫竹高新区(33)、富阳经济技术开发区(37)、昆山高新区(39)、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43)、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45)、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47)、吴中经济开发区(48)、常熟高新区(49)、常州高新区(50)。

二、一体化发展呼唤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协同

地方专业化集聚快速重构着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空间格局,集聚效应促进了产业规模快速扩张,也初步形成了各地特色产业优势。如上海张江的生物药、“创新药”和高端医疗器械,连云港的生物制药和现代中药制造,南京江北新区的基因之城,泰州的生物制药和疫苗,昆山高新区的小核酸产业,杭州的新药研发、医疗器械、医疗数据,宁波的医疗器械,绍兴的高端化学药品制剂、生物技术药物和先进制药装备,安徽的阜阳太和现代医药、亳州现代中药、合肥生命健康产业等。这为新时代长三角地区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但以下三个问题,迫切要求深入实施长三角地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国家战略,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

一是各地、各园区之间竞争激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所需要的人才、技术、资本、通道等高端专用型创新要素有限,新药的研制尤其是原创药的研制耗时长、投资大、风险高,依靠本地、本园区内生型创新驱动发展难以满足短期内实现产业快速跃升的实践诉求,利用政策优惠等手段吸引其他城市、园区的人才团队、项目、企业等入驻成为最为便捷的途径,“挖墙脚”现象普遍。

二是各地“大而全”、“小而全”的资源配置导致事倍功半。各地基于对生物医药产业上下游协同发展重要性的认识,致力于建设完整的产业生态系统,在本辖区内搭建相对独立完整的创新链、产业链,而相对忽略了在更大空间尺度上的协同发展问题。

三是创新优势和产业化优势的错位现象突出。上海生物医药产业在人才、科研院所与研发机构、大实验装置、临床资源、创新平台、国际联系等创新链环节具有显著优势,江苏具有全国最强的产业化优势,浙江生产优势与数字经济耦合优势明显,安徽中医药产业优势明显,这些各自的优势尚未能实现区域内共享,限制了各自优势的放大效应。例如,2018年上海共获得药品生产批件11件,其中新药证书3个;临床研究批件共74件,其中34件为1类新药,53个3类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生产许可,35个产品进入国家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通道,占全国17.1%,已有10个获批上市,占全国18.5%,但上海医药制造业产值2017年才突破千亿元大关。

要促进生物医药产业的发展,必须实现真正的协同创新。基础研究、转化研究以及产业化这三方面是相辅相成的,需要政、产、学、研、金共同努力。更为重要的是,这种产业链的协同需要跨越行政辖区的限制。长三角地区无疑是各地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的第一选择区域。研究表明,生物医药产业内不同子领域、不同环节并非均遵循产业集群规律,基础研究环节多集聚于少数地方,而其后的各环节越需要与外部的合作与协同。

可喜的是,《促进上海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18-2020年)》已将“推动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作为组织实施重大举措之一。2019年5月28日,来自沪苏浙皖的55家企业联合发起成立了长三角G60科创走廊生物医药产业联盟,通过结成“命运共同体”抱团发展,开拓生物药、化学药、医疗器械等万亿级市场。

三、以制度创新促进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协同发展

为共同推动长三角尽快成为全球顶级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需要在以下3个方面实施制度创新。

一是以源头创新、创新转化为抓手加强长三角生物医药协同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长三角一体化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建设长三角生物医药创新中心,聚焦新药、创新医疗器械的基础研究与源头创新,协同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支持中介组织在研发成果转化中的作用,促进产业化进程和效率。

二是建立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协调新机制。支持长三角各产业园区之间协同联动,建议成立长三角生物医药产业园区协同发展联盟,建立起有效的信息沟通、经验交流、工作协调机制,理顺规范园区之间的竞合关系,营造优良的区域产业创新发展生态。

三是实施长三角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2017年12月,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开始在上海自贸区试点,2018年6月29日扩大至上海全市范围实施,2019年8月4日江苏、浙江、安徽被批准试点。沪苏浙已开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2018年5月苏浙沪签订了药品检查机构区域协作备忘录。建议在沪苏浙皖实施“长三角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实现监管程序、检查结果、标准手续三统一,形成协同监管,使得产业链上下游可以更好地安排业务所在地,在长三角共同打造全产业链的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华东师范大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研究基地/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副院长、教授 滕堂伟

(转载自《长三角观察》2019年第11月号(总第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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