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发展前景和后劲

记者 王莉莉 高阳

在发布会上,有媒体记者提出“为什么将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作为‘一号改革工程’”的问题,淄博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委改革办副主任陈思林对此问题作出了解答。

“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改革攻坚的“一号改革工程”,主要有三个方面的现实考虑。首先,是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改革工作要求的实际选择。”陈思林介绍说,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多次会议反复强调,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党和国家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2019年10月,国务院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从七个方面明确了72项规章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省委刘家义书记对营商环境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各级把加快流程再造作为“牛鼻子”工程,盯住最高标准,抓纲带目,持续优化。今年,省委将流程再造改革攻坚行动列入省委“九大改革攻坚”,彰显了省委对加快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市委将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今年改革攻坚的“一号改革工程”,就是贯彻落实中央改革决策部署和省委改革工作要求的具体体现。

“其次,是推动淄博老工业城市高质量发展、激发活力动力的现实需要。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思想解放程度、市场发育程度和政府执政水平的综合体现,是城市生产力、竞争力、吸引力的重要衡量标尺,直接影响一个地区的发展前景和后劲。同时,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集成工程,参与部门多、涉及范围广、操作难度大,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重要作用。”陈思林强调,淄博市委决定将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改革工程”,就是着眼于破解老工业城市转型升级的体制障碍,打通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壁垒,以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推动各项改革攻坚任务落地达效,助推淄博凤凰涅槃、加速崛起。

“同时,也是提升群众企业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工作路径。”陈思林说,实施“一号改革工程”对标学习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攻坚,实质是我们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淄博探索实践。市委作出这一决定,就是秉持用户思维、客户导向,应群众企业需求而生、为解决问题短板而变,以企业的需求为第一需求,以市场的感受为第一感受,以群众的评价为第一评价,每项改革举措都从与群众企业生产生活关系最密切的领域做起,在群众企业反映最强烈、最渴望解决、最难办的事项上突破,以实际行动增强群众企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努力营造“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安商服务的“淄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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