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起高空拋物,相信很多小區的業主都會深受其擾,一不留神就可能被高層住戶拋下的東西砸壞車子,嚴重的甚至砸到人,而高空扔玻璃瓶的行為則更加危險和惡劣,近日,沙河口區疊錦園小區2號樓的業主們就備受困擾。
小區內頻頻發生高空拋物
4月13日,本報官方微信報料平臺接到市民董女士反映,她所居住的位於沙河口區疊錦園小區,近一週內小區2號樓有高層住戶頻頻向下拋玻璃瓶,雖未造成小區其他業主受傷,但存在了一定的安全隱患。
從董女士提供的圖片中可以看到,
在瓶子掉落處仍有部分碎片散落在地。
據瞭解,
該樓系小區內一棟30層高層住宅,
小區業主猜測大概是從20層左右拋下。
這樣太危險了,小區內也有孩子與老人,萬一砸到人或者是停放的車輛,這後果不堪設想。
董女士十分擔心地說。
隨後,
有小區業主選擇報警,
但也並未找到拋扔玻璃瓶的肇事者。
物業貼出警告信 希望當事人能收手
董女士介紹,自4月5日開始,小區內2號樓每天都有住戶向樓下拋扔玻璃瓶。但好在並未對樓下其他居民以及車輛造成傷害。小區物業也在該樓張貼了公告書,但沒過幾天,公告書就被撕掉。隨之而來的是,扔瓶子的次數越發頻繁,每日會拋扔兩三個瓶子。而時間段大多都為上午10點,或晚上七八點。董女士介紹,這幾個時間段也是小區內人流較多的時間段。小區出現此事後,小區業主們出入時也都刻意避開此處,車主們也都另尋車位。
13日下午,小區物業再次張貼告知書。隨後,記者聯繫了小區物業,物業負責人沈經理表示目前正在積極配合警方調查此事,不方便接受記者採訪。
律師說法
應依法制裁高空拋物行為
對此,記者採訪了遼寧仕鵬律師事務所律師劉甲明,劉律師表示,根據《侵權責任法》等規定,特定違法行為人應對受害人損害承擔賠償責任;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非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否則,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對受害人給予補償。
當然,若有證據證明高空拋物系惡意所為,並造成不特定公眾損害的,則其行為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即使高空拋物系過失的,若傷者達到重傷的,侵權人亦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仍將受到刑法追究。
劉律師提示,在法治社會,公民應謹言慎行,違法必被追責;同時,物業、警方等亦應及時對高樓安裝高清監控等防範措施,固定關鍵證據,以有效震懾、打擊高空拋物行為。
半島晨報 39度視頻見習記者於雪
編輯:樊金石 校對:張穎
責任編輯:趙偉 值班編委:王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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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戳在看!太危險了,希望儘快找到高空拋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