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經過前期建設與試運行,相關設備(見附表)已合格,具備正式啟用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相關設備情況進行公告,自公告起5日後,我大隊將組織警力對設備拍攝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進行相應處罰。
特此公告。
常山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20年10月23日
附表:
編號
設備所在地點
設備類型
拍攝主要違法行為
備註
1
天馬街道濱溪路紫荊花園小區門口
電子設備
違法停車
2
新都工業園區龍頭路小紅修理廠門口
電子設備
違法停車
3
新都工業園區龍頭路與新都路交叉口
電子設備
違法停車
4
球川鎮利川南路-麗蓉路路口
電子設備
違法停車
5
球川鎮利川南路崇-文路至513縣道
電子設備
違法停車
6
球川鎮利川南路-紅旗街路口
電子設備
違法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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