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說法 | 卡里多了三萬塊,天上掉餡餅?

隨著網絡的普及,網上銀行轉賬因其簡便、快捷、易操作等優勢,越來越成為受到人們青睞的一種交易支付方式,然而網上銀行轉賬在出現操作失誤時,往往也會造成不必要的麻煩。有一天,李某甲就發現自己卡里突然無故多了三萬塊錢,那麼這筆錢應該怎麼處理呢?李某甲可以佔為己有嗎?近日,本院審結了一起因網銀轉賬錯誤而引發的不當得利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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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簡要

徐某為建築工程承包商,給工人發放勞動報酬均通過網上銀行轉賬。李某甲曾在徐某處工作過三個月後離職,徐某的網上銀行上存有李某甲的姓名和銀行卡號記錄,徐某現僱傭的員工中有一人與李某甲姓名相同。今年2月份,徐某發放工資時在網銀軟件中輸入李某甲的姓名,網銀系統自動彈出以往儲存的李某甲的銀行賬號,徐某遂向此賬號匯入30000元。徐某發現錯誤後與李某甲聯繫,要求李某甲返還該筆錢款,但李某甲拒絕返還,徐某遂一紙訴狀,將李某甲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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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

原告徐某因粗心大意導致錢款錯誤匯入被告李某甲賬戶,李某甲系無法定和約定事由獲得不當利益,依法應予以返還,李某甲拒絕返還的行為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故本院判決李某甲返還原告徐某錯誤匯入的款項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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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

法律上的不當得利,是指沒有合法原因取得利益致使對方受損的法律事實,其理論基礎為“任何人不得基於他人之損失而獲得利益”。本案中因徐某的錯誤轉賬,致使李某甲沒有合法原因取得利益,徐某遭受經濟損失,該筆轉賬對李某甲而言系不當得利,應當予以返還。

現在絕大多數網上銀行軟件均具有自動關聯、存儲收款人信息的功能,如有兩個收款人姓名相同,極易在匯款的時候發生張冠李戴的錯誤。在此提醒廣大市民,在使用網銀、支付寶、微信等軟件轉賬時,應當仔細核實收款人的身份信息,防止不必要的錯誤發生,同時,如果收到他人錯誤轉賬,也應當及時予以返還。

以案說法 | 卡里多了三萬塊,天上掉餡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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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朱孟傑;編輯/楊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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