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師為這件事懺悔一輩子,自己要負責的!

以下文章來源於敦眾文化 ,作者南師著述摘錄


南師為這件事懺悔一輩子,自己要負責的!



南師為這件事懺悔一輩子,自己要負責的!

近日,方方“武漢日記”引起軒然大波,其內容的真實性、表達的視角和傳播的觀點飽受爭議。作為一個文化工作者,乃至普通人,但凡寫一些有影響的文章,一個字都不敢亂寫,因為如果有偏差了,後果不堪設想,所以怎敢輕易下筆。文章千古事,切莫誤後人。

古語有云:福生有兆,禍來有端。情莫多妄,口莫多言。

蟻孔潰河,溜沉傾山。病從口入,禍從口出。

南師亦說:古人寫文章都不輕易下筆的,一旦下筆,一定非常謹慎,因為稍有不慎的話,後果實在不堪設想。


南師為這件事懺悔一輩子,自己要負責的!


1

文字殺人不見血


古人著書,尤其道家佛家著作很慎重,輕易地寫罪過很大,貽誤各方,“塞卻後來途徑,瞎卻後人眼目”。看到這一代教育的發展,印刷的發達,很多文章,令人看到害怕。我一輩子不敢輕易下筆,所以我親自寫的東西很少,因為一字之差就很嚴重啊!所以我常常開玩笑,現在真要出一個秦始皇來燒書才好,有許多書都該燒,實在沒有用,都是汙染。“以至人法眼觀之,無半點是處,此輩尚不覺悟,方且欲僥倖於萬一,豈不謬哉。”在得道的人眼中,都是謬誤,這些人自己還認為已經得道,可以流傳,很嚴重啊!果報不可思議。


現在出版也發達了,亂寫書,害死人不要本錢的。這個要注意因果啊! 像我們一輩子寫文章不敢亂寫一個字,這是秉承傳統文化精神,老師和父兄都嚴厲地告誡我們,文字殺人不見血,但犯的殺戒比害死十條命都厲害。

乃至叫我們教書都要小心,怕斷送人家的慧命,比殺人家性命還要可怕。


《我說參同契》(東方出版社)


2

切莫隨意著文章


中國古人不輕易寫書寫文章。今日很多的文章、戲劇、新聞,寫的是社會壞的一面,對小孩子有很壞的影響,這種文字對社會的影響比殺人還厲害。其實寫的人未必有心教人學壞,也有寫正面的,但是接受的人不看正面。古人對人類這種心理非常瞭解,所以下筆非常嚴謹。


《聊齋志異》第一篇寫考城隍,就是要教人為善。蒲松齡把書寫完了之後,送給一位當時的名士王漁洋過目,王漁洋當場出一萬兩銀子,要蒲松齡賣給他,也就是想買著作權。

蒲松齡不幹,王漁洋只好幫他寫一篇序,其中有一首詩:“姑妄言之姑聽之,豆棚瓜架雨如絲;料應厭作人間語,愛聽秋墳鬼唱詩。”你看這首詩很美,實際上是罵人,人比鬼可怕可惡多了,聽聽講鬼話遠比聽人話好。


《維摩詰的花雨滿天》(東方出版社)


3

下筆謹慎要負責


用白話文改寫古代的歷史當然是件好事,但是也不要太離譜。例如有人說伍子胥和西施談戀愛,就實在是冤枉了古人;又例如說韓昌黎是得風流病(梅毒)死的,也實在是太過分了。我們以文人或者學者的身份來說,一旦下筆,就必須對文字負責,說清楚點,就是必須對歷史文化負責。寫一篇好文章、有價值的文章,流傳五百年的話,就好比你活了五百年的壽命,這五百年當中有多少人會看這篇文章?有多少人會受它的影響?

所以古人寫文章都不輕易下筆的,一旦下筆,一定非常謹慎,因為稍有不慎的話,後果實在不堪設想。


《孟子與公孫丑》(東方出版社)


4

南師一輩子懺悔的事


抗戰期間,我還辦過報紙。我還做到了《金岷日報》代總編輯,非到午夜看完大樣不可,看到天亮再回去睡覺。現在我習慣夜裡工作,就是從那時候鍛鍊起來的。有一天晚上凌晨三點半,我很輕鬆了,我說:“都好了吧?”那個排版的領導是我的好朋友,姓蕭,他說,差不多了,哎呀,還缺這麼一塊,那麼大一塊。我說你亂講,你這個版面排不對了,拿來我看看,這裡加兩條線,不就寬一點把它塞滿了嘛!他說,“不行啊,我也想找出來一個放在這裡。”我說趕快,把那個投稿的拿來看看,選一篇。結果一篇都不行。

我臨時想了一個辦法,登了一個徵婚啟示,我就是那個小姐,什麼日本人打來了,我是杭州人;杭州、蘇州出美女的,我逃難到這裡,家破人亡,誰要娶我,什麼條件……哎呀,自己很高興。一個廣告打出來,結果不得了,一千多封信,那些的照片、生辰八字都有。這件事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我們以前受的教育是“文人下筆很嚴重”,我的老師告訴我,寫文章下筆千萬不能寫錯一個字,“一字之差,下十八層地獄”。我是受這種教育出身的,這一下玩這個花樣不得了,這一千多封信,你要回復人家,那些男的照片從哪裡寄來還要退回給哪裡,結果拖了一個多月。社長回來對我笑,說“你犯了一個錯誤——恃才傲物,新聞辦報不容易的啊,不能恃才傲物,我看你怎麼下臺啊。”其實社長承擔的責任更大。我後來想辦法,又登了一條廣告,說這個小姐到重慶,不慎墜到江裡,死掉了。所以,後來自己一輩子懺悔。做新聞事業、做出版業,不能馬虎,不能忘記自己是個文化人,文化人對社會的道德、對自己要負責,不能玩花樣。


《中國傳統文化與大眾傳播》


南師為這件事懺悔一輩子,自己要負責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