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臺|駕駛報廢摩托車上路,駕駛證也“報廢”了

摩托車以其輕便靈活,行駛迅速的特點,作為城鄉地區重要交通工具被普遍使用。實際上,這些摩托車普遍存在無牌、無審驗、無保險等交通安全問題。

孰不知,摩托車如果在年檢週期期滿後三個檢驗週期仍未驗,將導致車輛被強制註銷報廢。

駕駛“被報廢車輛”上路,不僅僅是安全和被罰款的問題,您的駕駛證也會被隨即“報廢”!

一起來看這些案例吧!

(1)2019年4月30日16時30分許,路某駕駛陝BLF828號小型普通客車,沿銅川市印臺區前浦路由西向東行駛至金鎖關鎮板坪村路段時,與相對方向行駛的由路某倉(男,家住銅川市王益區石家河路15號,持E駕駛證)駕駛的無牌證二輪摩托車(達到報廢標準,肇事時懸陝B38701號)相撞,致路某倉受傷,兩車受損,造成交通事故。

(2)2019年9月12日17時25分許,劉某濤(男,家住印臺區宜陽路市鋁廠家屬院,持C1駕駛證),駕駛陝J66605號普通二輪摩托車(達到報廢標準),沿銅川市印臺區上河路由南向北行駛至豐景園小區南側路段,與相對方向由北向南行駛的一輛輕型普通貨車相撞,致劉某海及摩托車乘車人姜某受傷,兩車受損,造成交通事故。

(3)2019年9月28日14時30分許,王某朝駕駛無牌電動二輪摩托車,由廣阿線豐邑村北塬路口進入廣阿線時,與沿廣阿線由東向西行駛的由路某輝(男,家住印臺區阿莊鎮下莊村1組,持C1駕駛證)駕駛的二輪摩托車(達到報廢標準)相撞,致王某朝當場死亡,路某輝受傷,兩車受損,造成交通事故,

(4)2020年01月02日01時25分,楊某善(男,家住印臺區印臺街道辦事處柳灣村三組,持C1駕駛證)酒後無證駕駛陝BD7021號普通二輪摩托車(達到報廢標準)沿一馬路延安路由北向南行駛至幸福佳苑接待中心門前路段時,與前方同方向由郭某龍停放於路西的一輛輕型廂式貨車圍布相碰,致楊某善受傷,兩車受損,造成交通事故,後楊某善經醫院搶救無效當日死亡。

(5)2020年02月1日11時50分,駕駛人任某民駕駛陝BSXX01號小型轎車沿姬陳路由南向北行駛至1KM+300M處路段時,與由北向南行駛的由楊某輝(男,家住印臺區金鎖關鎮姚灣村姬家塔組,持C1駕駛證)駕駛的陝BB3584號普通二輪摩托車(達到報廢標準)相撞,致駕駛人楊某輝及摩托車乘車人王某受傷,兩車受損,造成交通事故。

相關法律鏈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 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條,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並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通訊員:張維利 陶燕

(C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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