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解封前夕,女護士被醫院離職,醫院稱試用期沒過關?

29歲的陳護士是武漢江岸區人,2011年畢業於某校護理學專業,2019年12月11日入職奧克斯醫療集團武漢明州康復醫院從事護士工作。

武漢解封前夕,女護士被醫院離職,醫院稱試用期沒過關?


陳護士稱一家三甲醫院有5年實際工作經驗,做護士10年沒有差錯、沒作過檢討。

疫情期間,陳護士稱多次主動請命去發熱病區,由於人員限制未被選上,但她還是完成了醫院和護理科室交代的各項工作。

1月21日,陳護士患病高燒39.2℃,因為醫院有發熱氣管切開開放氣道的患者,而且要為患者做侵入性操作,她曾擔心感染新冠病毒。當天,醫院因為找不到替補人員,她只能抱病繼續上班。隨後做的體檢顯示,她沒有新冠體徵。

陳護士表示,她的病情剛有所好轉,醫院就直接排班,她的病假和婚假重疊了。

她早已和未婚夫商定1月30日結婚,甚至連婚禮邀請函都發出去了,但因為疫情和醫院工作緊張,最終不得不延期。

陳護士介紹,醫院輪流排班,她主要被安排上晚班和早班,這是科室最忙的兩個時段。晚上9點下班後按要求要在科室休息室休息,但休息室的暖氣壞了,聯繫不到維修人員,好長時間沒修理,晚上休息經常會被凍醒,自己很可能就是被凍感冒的。

上班時候,政府補貼的工作餐要等忙完手頭的工作才能吃飯,卻被人說成是佔用工作時間,後來她就不敢吃飯,只能餓肚子工作,有時她把上班的盒飯省下分成兩份吃,也被人說成是連吃帶拿……總之,就是吃不飽,不敢吃,睡不暖,睡不實。

就在武漢即將解封的前夕,令人寒心的是,她卻被要求離職。3月22日,護士長告訴她,明天不用來了,要求她在離職申請表上簽字。陳護士被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書上清晰地表明:“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同事反映:她的工作挺好的,人品也沒問題,也沒有違紀和護理事故,和同事的人際溝通也沒問題,沒有吵架、鬧矛盾。

醫院的直接領導,護士長:按正規程序走流程,避而不談陳護士的日常表現。

武漢明州康復醫院有限公司總經理秦恩軍:陳護士工作中存在的五個方面的問題:

一是上班遲到早退或者乾脆就不來,“要麼是睡過頭,要麼是忘記了,她最長的一次遲到了90分鐘。”

二是至少有三次患者家屬投訴她工作態度差。

三是參加醫院操作培訓無故缺勤,考試不過關,補考也沒通過。

四是疫情期間當班不戴口罩,“疫情的特殊時期,這個問題已經提醒過多次,她的無菌意識差。”

五是凌晨兩三點帶人到休息的酒店喝酒,妨礙影響其他醫護人員休息。

秦總經理認為陳護士的人品有問題。

武漢解封前夕,女護士被醫院離職,醫院稱試用期沒過關?


武漢解封前夕,女護士被醫院離職,醫院稱試用期沒過關?


疫情期間,陳護士就在前樓的普通病區上班,並沒有參加後樓隔離區疑似病例的救治、護理工作。

秦總經理表示,希望陳護士能撤掉網文,消除對醫院的不良影響。

我梳理了一下整個事件,感覺這一波操作有點像卸磨殺驢。在醫護人員最緊張的時候,醫院裡正常給陳護士排班。疫情壓力減小,立刻裁員,同批被裁的不止陳護士一人。

至於秦總羅列的五大罪狀,與陳護士和其同事的說法存在很大的出入。醫院有醫院的規矩,如果陳女士有這麼多違紀行為,秦總完全可以按照相應的規章制度對她進行處罰,甚至開除。沒必要搞這種莫須有的方式來辭退她。

如果陳護士堅持自己的說法,建議陳護士申請勞動仲裁,並起訴武漢明州康復醫院和秦總,對他們的誹謗行為提起民事訴訟並申請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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