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水城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段興院等13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該案是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以來,水城縣人民法院審理的首例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年初,被告人段興院在六盤水市鐘山區南環路以“榮藝寄賣行”為幌子,先後招募家族成員、籠絡勞教人員、社會閒散人員段天明、段興龍、崔慶糕等人假借民間借貸之名,有組織的實施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2014年10月,段興院又夥同其弟被告人段興龍共同註冊成立貴州心願貸電子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後變更為貴州心願企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心願貸公司),繼續實施非法高利放貸,並進一步擴大組織規模,籠絡殘疾人被告人崔慶糕等人為其所用,以發放工資、抽取提成、投資分紅等為利益誘惑,使組織成員與其建立了經濟上的依附關係,最終形成了以段興院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段興龍、段天明、崔慶糕、王軍、劉豐寧、周蔚齊為積極參加者,被告人李小權、段大勇、張傑、羅林、吳方進、範德軍及範夢炳(另案處理)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有明確的分工及職責,並形成了“凡事需向段興院請示彙報,在段興院的同意指使下進行”、“討要債務要團結”等不成文的組織規約。
該組織主要針對社會不特定人員非法高利放貸,月息3%-10%不等,並通過收取“砍頭息”、“保證金”、“居間服務費”、“討債費”等多種費用虛增、壘高貸款金額,後向政府工作人員、學校教師等擔保人暴力討債聚斂錢財。2013年以來,該組織非法放貸資金累計2000餘萬元,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討要非法債務,並將非法所得用於為組織成員發放工資、提供福利、報酬、獎勵、不定期聚餐、開辦年會等方式維繫組織運轉。
該組織非法放貸後,在借款人無法償還債務時,通過對借款人、擔保人及其家屬實施挖坑活埋、冬季淋雨、毆打、威脅、恐嚇、噴大字、拉橫幅、尾隨等違法犯罪行為討要債務,實施違法犯罪41起,其中非法拘禁15起、尋釁滋事13起、強迫交易2起、敲詐勒索4起、非法侵入住宅7起,對被害人形成心理強制。
該組織的上述行為致使被害人賣房抵債、有班不能上、有家不敢回、妻離子散,甚至自殺,干擾、破壞、影響當地政府、派出所、學校的正常工作秩序,給鐘山區雙戛、德塢、水城縣玉舍等地經濟和社會管理秩序造成嚴重影響,社會危害性極大。
案件受理後,水城縣人民法院由院長擔任審判長,與兩名員額法官四名陪審員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審理。並組織召開庭前會議,向被告人釋明認罪認罰從寬制度,並充分保障被告人與辯護人律師訴訟權利。鑑於疫情防控要求,協調相關部門成立各項保障小組,確保庭審順利開展。
該案通過中國庭審公開網進行同步直播,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極大地震懾了黑惡勢力犯罪的囂張氣焰,維護了被害人的合法權益,為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營造了強大聲勢,社會反響良好。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被告人親屬等旁聽了庭審。因該案被告人人數眾多,涉及罪名多,案情複雜,合議庭休庭評議後,將擇期宣判。
下一步,水城縣人民法院將堅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縣關於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總基調,繼續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充分發揮刑事審判職能作用,依法從嚴懲處黑惡勢力犯罪及其保護傘,摧毀黑惡勢力經濟基礎,有效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為進一步鞏固黨的執政基礎,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深入推進平安水城建設提供堅強司法保障。
來源:六盤水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