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9本私藏好書完整書單來啦!值得收藏!

說起讀書,你想象中的檢察官或法律人一般都讀什麼書?4月23日是世界讀書日,在節日前夕,正義網邀請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檢察官趙曉敏開講“檢察官公開課”,為大家分享她的“私藏書單”。


檢察官9本私藏好書完整書單來啦!值得收藏!

檢察官趙曉敏:各位知乎平臺的朋友們,大家晚上好!這裡是正義網的“檢察官公開課”直播間,我是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第七檢察部檢察官趙曉敏。明天就是世界讀書日,很高興在這特殊日子的前一晚跟大家進行好書分享,順帶顯擺一下我的小“糧倉”!


那麼大家覺得檢察官或法律人一般都讀什麼書呢?《羅馬法》、《法國民法典》、梅因的《古代法》、博登海默的《法學方法論》?法科生人手一冊孟德斯鳩的《論法的精神》、貝卡利亞的《論犯罪與刑罰》,劉星老師的《西窗法雨》、馮象的《木腿正義》,還有啥?各種法律條文和參考案例。沒錯,確實有這些書,但這不是全部。這些老師推薦的經典中的經典,伴隨著每個法科生的成長,建構了我們最初對法的敬畏和認知。但是今天我推薦給大家的都是我認為的心水好書,引發我思考,引起我共鳴,也基本都是可以“拿得起放的起”、可讀性比較強的書。


第一本,《法律的真諦——寫給執法者的書》,尹晉華主編,中國檢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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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已經不再版了,只能在二手書店才能買到。先跟大家介紹一下這本書,這本書其實是為執法者編寫的一本研讀法學經典、闡釋法律基本精神、開啟法律理念之門的思想讀物,編者想通過這本書告訴中國當代的執法者,世界上不同時代、不同國家的智者先哲是怎樣思考、理解和看待法律的。書中擷取了一些法理精闢、言簡意賅、思想深邃的經典法學論著原文,然後通過專家的深入淺出的解說和導讀,使得這些經典更加通俗易懂,進而增強執法者正確理解、理智地闡釋法律精神的能力,提高執法辦案的理性化和公正性程度。這本書旨在幫助執法者感受聖哲和大師美妙文字所傳達到額穿越歷史時空的深邃思想,引導我們內心確立起對法律的美好向往和法治的不懈追求,真正理解法律的精神,更好地執行和適用法律。這本書的語言比較生動有趣,化繁為簡、化簡為易、化易為趣、化趣為道,各篇都是獨立的,完全可以用碎片時間閱讀,看著也不累。


這本書是我剛生完寶寶之後的床頭讀物,寶寶出生之後沒有大塊的時間啃書,只能在孩子睡著的時候,隨手翻翻這種“拿得起放得下”的書。我曾經發給閨蜜一張寶寶的照片,閨蜜一眼盯到寶寶頭頂上那本《法律的真諦》,戲謔地說,這個節奏,是要培養寶寶的法律信仰呀!我毫不猶豫的告訴她,我絕不會引導小傢伙學法律,我希望她遠離法律,希望她成為廚師或者甜品師,挑逗人類的味蕾,創造幸福和甜蜜。但我明白,即使遠離法律,她也不可能獨立於這個社會而存在,依舊無法擺脫這個社會可能存在的混亂與非秩序運轉。

我希望她成長的社會是一個在法治軌道上有序運轉的社會,一個仰賴法律、崇尚法律的社會,一個追求公平正義的社會。


曾經很長一段時間,無數的疑問縈繞在我腦海中。法律到底是什麼?


我們執法到底為了什麼?


到底什麼樣的法律信仰和理念才是“正確”的?


法律的真諦到底是什麼?


我不停的問自己,也在不停的找尋。


“徒法不能以自行”。法治社會的有序建立,需要有體現公平正義的法律,更需要我們這些執法者,內心確立起對法律的美好向往和法治的不懈追求,並真正理解法律的精神,良好的執行和適用法律。實行法治的前提和基礎在於法治思想的普及和深入,在於民眾特別是執法者對於法治精神的感悟和體認,在於我們每一個社會成員對法治秩序的自覺維護。


這本書最吸引我的是尹晉華老師寫的題記和主編寄語,我反反覆覆看了好多遍,每次都會激起我內心的波瀾。這本書成稿於2005年,雖然已經過去了14年,我們的國家和社會早已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今天的社會矛盾早已不是生產力和生產關係的矛盾,而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這種變化必然對執法活動產生深遠影響,也必然對執法者的職業素質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然而,儘管不同時期對法治理念和具體內容的理解會存在較大差異,但絲毫不排斥法律文化、法治建設對其中一些規律性、共同性的法治精神和法律理念的共享。


執法特別是司法工作不是一項純粹的技術性操作過程,更主要的應當是執法者基於對法律條文背後法治精神的理解和把握,在辦案中通過對法律的適用,向社會和公眾詮釋法律的真諦和法治精神。


張軍檢察長一直在強調,誰執法誰普法,在辦案過程中釋法,在執法過程中普法。法律,只有結合案件才能鮮活呈現,在執法辦案過程中向社會公眾生動地詮釋法律的內在精神,培育公眾對法律與法治的敬仰,而非對執法機關、執法者個人的敬畏;培育公眾對公平正義的信心,而非簡單地對懲治犯罪的滿足。


法治社會,更需要公眾對法律的仰賴和信任,而這種仰賴和信任,必然基於執法者對公平正義的堅守,對法律真諦的詮釋。


無論時代如何變化,法治以及她展示出來的對公平正義的理性追求不會改變。


為了更多像我女兒一樣的孩子,可以生活在一個更加有序運轉的法治社會,作為基層執法者,理當樹立良好的執法理念,自覺而科學的理解和闡釋法的內在精神,把完善或者相對完善的法律發揮的淋漓盡致,把不完善的法律用得恰到好處,讓公眾在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培植公眾對法律、對公平與正義的信仰和信心,儘管充滿了艱辛和磨難,但我們會持續不斷的朝這個方向努力,能做多少是多少。


第二本書,《法庭的故事》黃鳴鶴著,中國法制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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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鳴鶴,廈門中級人民法院的法官,從事法院工作二十餘年。


這本書圍繞著法院以及司法制度,古今健談,中西貫通,對於影響制度形態的文化因素加以細緻解說,亦莊亦諧。這本書讀起來很有趣,他把歷史上許多著名的案例像講故事一樣娓娓道來,書中還配了大量的插圖,把法律的歷史和思想從抽象變成具象,躍然紙上。


黃鳴鶴就像一個站在帷幕後面的旁觀者,他把舞臺上各種角色的身世、淵源,以及行頭,舞臺的佈景和道具,臺上的運行程序、演出規則,臺下的內幕和潛規則都作了酣暢淋漓的解構。於是,古希臘的蘇格拉底審判,殘忍的中世紀宗教裁判官,陰森神秘的中國古代衙門裡的縣太爺、訟師、師爺,兇殺現場的沉默證人,美國最高法院從地下室到人民心中法之權威的步履維艱,讓人愛恨交錯的美國律師,號稱世紀審判的辛普森案等等,作者像神筆馬良一樣,把這些法庭的故事寫成了畫片,活靈活現的呈現在我們面前。


給大家讀一段:



有人將法庭比作劇場,這是一個絕妙的比喻。事實上,法庭原本就是一個不停上演人生悲喜劇的舞臺,演繹著許多離奇故事,一個案件就是一個故事,沒有劇本,沒有實現設計的臺詞,沒有彩排,連結局都是不確定的。在這個舞臺上,法官和陪審團,原稿和被告,公訴人和辯護人,被傳召到庭的證人,每個人都扮演著不同的角色,都在敘述或者傾聽一個曾經發生過的故事,同時也為尋求真相和正義演繹著一個正在發生的故事。



我們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又何嘗不是在給法官和旁聽群眾“講故事”。公開庭審,不只是實質化庭審明辨是非,也是公眾認知法律、樹立法律權威的“道具”,或者說是法律職業者為公眾講述法律故事的舞臺。無論公訴方還是辨方都應以完整的故事講述替代冰冷的法律術語堆疊,才能在公眾心目中樹立法律權威。


第三本書,《檢察再出發》,劉哲著,清華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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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要隆重推出第三本書,《檢察再出發》。


劉哲於我而言,亦師亦友,偶像一樣的存在。在我懈怠、躺在安逸圈怡然自得的時候,他總會時不時用小鞭子抽我幾下。他最近給我發了一個清單,我仔細一看,幾十本,他說這是他的出版計劃!順帶跟大家推薦他的另一本書《你辦的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


《檢察再出發》出版前夕,我和我先生奉命校稿,真是一字一句細細品酌。作者用通俗的語言,深入淺出的談司法改革,談檢察工作,談未來路徑,談法之種種。如劉哲所說,這些文章,不是為蹭熱點而寫,不是為發表而寫,是真真切切有感而發。也正因這份有感而發,讓他的文字更加自然,他從未刻意尋求邏輯的表達,但語言卻如山澗泉水,不急不緩,順流而下;也正因這份有感而發,讓他的文字贏得了檢察官,乃至很多法律人的共鳴,也更好的實現了文字——傳遞思想、傳播觀念的價值。


全書於我,有三個瑰寶。


第一,格局。


熟悉劉哲的人,對他印象是愛看書。他愛看書,似乎已經到了“痴迷”的程度,涉獵廣且深,他的書已遠超出我石景山檢察院圖書館三千餘冊的藏書量。因為閱讀,讓他擁有了深厚的底蘊,也幫他構建了更大的格局。人的格局,自然會映射到文字之上。全書,沒有腳註,卻處處引經據典,以古鑑今,以歷史的視角、比較的視角通觀中國法治發展,考量檢察未來路徑。


作者身在改革浪潮中,深知改革於檢察事業、於普通檢察官意味著什麼。但他沒有囿在其中,而是跳脫出來,站在檢察發展的歷史長河中,“放眼更加長遠的未來,以大尺度的歷史觀考察檢察發展路徑”,他沒有侷限於一己未來,發出了“改革如羈旅,何處是歸途?”的疑問,全書也恰恰是在從檢察工作、法治進步的不同側面,回答著這個縈繞在無法檢察人心頭的困惑。


這種格局,對我而言,更具吸引力。我擅長做實證研究,習慣於在封閉語料庫中細細梳理,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再求解決方案。幾年來樂此不疲,有收穫,卻也陷入一個窘境,我無法跳脫語料的限制,站在更宏大的視角給出更有見地的建議,所以我的文章,總給人一種紮實卻不過癮的感覺。劉哲的文章則不同,他從來都是站在時代的大背景中撰文,有幾千字的小文,也有洋洋灑灑過萬字的大文,每每讀過他的文字,總有一種豁然開朗的舒暢。


第二,情懷。


劉哲不是一個乾巴巴的法律人,他帶著詩人的情懷和法律人的理性洞察社會。他的文字,也恰恰帶著這樣的兼容,反思問題,帶來希望。書中,他細心的觀察著公訴工作的各個層面,理性的提出“首席公訴人”制度、檢察KPI、司法官退休返聘制度等,極力的推動著去審查報告繁簡分流、出庭管理系統等,也帶著那份情懷致敬檢察前輩、談著法治信仰、在奔跑中思考著法律人的未來。


一路走來,發自內心地慶幸有生之年能夠遇上這樣的大變革,它攪動了檢察系統,逼著我們去思考未來檢察之路何去何從。像我一樣對未來充滿茫然的檢察官,不佔少數。而讀罷《檢察再出發》,大呼過癮,他似乎是用我們的語言,講述著我們內心深處的想法。


我特別喜歡那篇《公訴“老炮兒”的味道》。我從小在我爸工作的派出法庭長大,對老一代司法官有著一種天然的親切和敬佩,我曾經寫過一篇《父親的舊卷宗》,就是在致敬那個特殊年代成長起來的老司法官,他們即將退休,但他們身上的司法精神是不應當被遺忘的。也因為這一點,我與作者感同身受。這篇文章也正是回應《說說“公訴腔”》《即興發言的意義》的一個例證。我們這批新生代檢察官,受過系統的法學科班教育,各個可謂天之驕子,但我們太在意所謂的規範和“話術”,而忽略了公訴的實質,持著那份“腔”而不自知。然而,公訴人不只要具有“匠人精神”,更要有藝術家的情懷,因為“我們辦的其實不是案子,而是別人的人生,是公眾的價值觀,是國民對法治的期待。”

這篇文章,是在致敬公訴“老炮兒”,更是在致敬那應當代代相傳的公訴精神。


第三,摯愛。


那段時間,有一位優秀的公訴“老炮兒”生病,感冒一個月仍在專案上連軸轉,直到站不起來被拖到醫院,直接被留下住院。我問他:“你想過離開檢察系統嗎?去找一份性價比更高的工作。”他說:“想過呀,但回過頭看看,檢察機關現在處在大變革的關口,我也茫然,我也不知道未來會怎樣,但如果我這團惰性氣體都走了,誰還能再來堅守這份事業?誰來帶我下面那些年輕的檢察官?”如果換做其他人,換在其他場合,我只會當他開玩笑。但從這位我欣賞、欽佩的“老炮兒”嘴裡說出,微信屏幕這側的我,淚眼朦朧,為之動容。我一直相信,能夠堅守在北京法檢系統的人,都是帶著法治信仰的人,我們擁有一份強大的內生力,每天如打雞血一般,努力踐行著“讓每個公民在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錚錚誓言。因為熱愛!


這些奮鬥在檢察工作一線的檢察官,很多人寫不出這樣的文字,他們無法用語言傳遞堅守的那份法治信仰。所以,我們檢察系統更需要像劉哲這樣的人,資深而有格局的檢察官,帶著理智、情懷與對檢察事業的摯愛,將他所看、所聞、所想用文字記錄下來,傳遞出去。如劉哲在書中所言“我為什麼要書寫這些?因為我們對這份職業愛得深沉。”


第四本書,《未來簡史》[以色列]尤瓦爾•赫拉利著,林俊宏譯,中信出版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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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給我帶來的最大震撼就是,他認為現在世界有三個趨勢,對應著認得三種不同命運,這三種人是“無用的人”“沒有自主的人”“神人”。“神人”用主動的基因改造技術,獲得了全新的認知能力,但是認知能升級,也能降級,他們會再次面臨“意義”危機。從數學的角度,我們可以把一個人、一個動物、一個公司或者一個國家,都想象成一個數據處理系統,一切都是數據處理,一切問題都是算法問題。智能正在與意識脫鉤,無意識但具備高度智能的算法,可能很快就會比我們更瞭解自己。


之前,中政委組織了一次學習,內容是介紹人工智能在江蘇檢察院公訴工作中的運用,你看到那個介紹,在系統裡輸入主要案情,系統會自動提示案件的風險點,你再把這些風險點輸入,系統會自動生成起訴書和公訴意見書。那段時間,我剛好看到了赫拉利的《未來簡史》,“大多數人類個體將對社會系統失去意義”。一種前所未有的焦慮鋪面襲來:也許在未來的十年或者更短的時間,人工智能即會取代法律界的絕大多數人。我自認為自己不是一個法學大咖,那麼我會不會被取代?一個從小就認定只做法律人的我,該何去何從?我還能做什麼工作?哪些工作可以不被人工智能替代?我那段時間真的焦慮的胃疼。可是我又想不通,人工智能技術起步更早、發展更快的美國、德國、日本,法律人為何沒有被人工智能所取代?這樣糾結了好多天,直到看到劉哲的那篇《未來之法》,他站在高處,看到了人“臣服”於算法帶來的問題,提出智慧司法的目的是服務於人,“智慧從來都是哲學意義上的啟迪,是發人深省的洞見,是仰望星空的沉思,關乎技術,更關乎內心。未來之法絕不僅僅是算法說了算,最終依靠的仍然是人。”是的,司法官於司法實踐,不是機械的執行法律,而是在每一個案件中做出價值衡量。算法是固定的,人是有無窮變數的。“讓每個公民在每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種正義,不只是法律上的正義,更是帶有溫度的正義。而只有人,才能傳遞法律的溫度。


這本書,對於我最大的意義在於,它告訴我們,人工智能和生物科技的興起肯定會改變世界,赫拉利給我們描述了一種可能性,逼迫我們以更豐富的想象力去思考我們未來,他幫我們拓寬了視野,讓我們這些曾經自詡為“萬物靈長”的人類感受到了危機,體察到世界的未來還有很多其他選項。正如赫拉利在全書末尾提出的三個問題,也是希望我們可以常掛於心的問題:1.生物真的只是算法,而生命也真的只是數據處理嗎?2.智能和意識,究竟哪一個才更有價值?3.等到無意識但具備高度智能的算法比我們更瞭解自己時,社會、政治和日常生活將會有什麼變化?如果說,之前時代的更迭是以百年、十年為單位的話,人工智能時代的更迭,可能只能以年、甚至月作為單位了。不思進取,你我都可能被替代。


第五本書,《法律人的明天會怎樣——法律職業的未來》[英]理查德•薩斯坎德著,何廣越譯,北京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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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理查德·薩斯坎德是牛津大學的教授,被授予大英帝國勳章,他擔任計算機與法律協會主席、英國首席大法官戰略和技術顧問,以及牛津互聯網研究員顧問委員會主席。他在這本書中語言了一個法律服務的未來世界,包括虛擬法庭、基於人工智能的跨國法律企業、放寬准入的法律市場、法律服務大宗商品化與外包、基於互聯網模擬實務訓練,以及全新的工作機會。這本書談到的新動向止於2012年5月末,但對於2020年的我們,依舊足以令我們深省。這本書是寫給年輕法律人的,包括正在考慮找工作的法科生,包括想了解職業生涯如何繼續開展的法律人,還包括對新興法律服務機構感興趣的創業者。


法律界,無論是法官、檢察官還是律師,父輩的法律人積累了大量的司法經驗,用我爸的話來說,他就算是不思進取,用他幾十年積累的辦案經驗也足以混到退休了,所以他對擁抱數字時代並沒有特別大的興趣。像我爸一樣,很多法律人還在從以往的經驗裡尋找解決問題的方法,默認為法律職業會一成不變,至少是發展緩慢的。但是,科技重塑法律服務的力量強大而不可逆,未來的法律世界,不再包容像我爸那樣的老法官所熟悉的運作法則,未來的法律世界充滿無限可能性,提供了更多新選擇。這本書為我們揭開了法律世界大幕的一角。理查德·薩斯坎德在這本書中描述了他對未來法院的憧憬:虛擬法院、在線糾紛解決、電子證據呈示等等,這些不正在一一應用於我們的司法工作嗎?比如,遠程提訊、互聯網庭審、在線糾紛解決在解決疫情期間無接觸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理查德•薩斯坎德還在書中預言了法律人的新工作,在線糾紛解決師、法律風險管理師、法律管理諮詢師、法律項目管理師等等。我們現在比較有名的跟法律相關,但又不是單純的法律人可以駕馭的法律服務公司,比如icourt,比如華宇元典,這不是植入廣告哈,他們也沒有給我廣告費!我們北京檢察系統曾經的一位大咖,離開檢察系統進入法律智能公司,從傳統的法律行業進入全新的法律服務行業,用她的話來說,“當我在元典進行大數據研究時,檢索呈現的結果會對我既有的設想產生一定的衝擊,有時甚至是顛覆。對研究者來說,這種衝擊會激發我繼續尋找答案的動力。”


作者在書中引用了棒球明星維恩格雷茨基的名言:奔往冰球所向,而非冰球所在,這正是這本書的目的所在。這句話恰恰反映了多數法律人的共同心理狀況:數據時代,法律人對現實的焦慮和對未來的不安。焦慮和不安,正是因為我們不願意改變,也正因為改變,我們才擁有了更多的可能性和更加豐富的法律人生!


第六本書,《寫作是最好的自我投資》,Spenser著,中信出版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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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宇說,當代社會,很重要的能力是表達能力。未來社會很重要的資產,是影響力,影響力怎麼構成?有兩個能力:第一是寫作,第二是演講。


Spenser認為,每個人都有成為作家的潛質。如果不死磕自己,天賦只會永遠沉睡在我們的身體。這本書主要涉及了幾個主題,寫作的背景、坐下來開始寫、注意力的爭奪、如何寫好故事、如何訓練邏輯思維、如何寫職場專業文章、新媒體寫作的誤區、如何寫爆款文章等。


書中提到一個觀點,不會寫作的你,正在失去職場核心競爭力,可能正在失去職場身份,可能正在被職場邊緣化,可能正在失去職場話語權。


這本書的目的就是教你,如何讓你的文字更有吸引力和傳播力,如何寫出讓人一見傾心的標題和金句,如何寫出高質量專業文章獲得職場話語權。看著特別像一本素食書,類似於什麼曾國藩做人三十六計,教你怎麼打官司之類的書,但只要你翻開這本書,就會看到很多顛覆你之前觀點、打開你另一扇生活之門的內容。


時代變了,寫作已成為每一個人都該學習和運用的基礎能力。工作之後,你會發現,寫作這件事,不分年齡,不分人群,早就跟生活中方方面面扯上關係了。換句話說,寫作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職場基礎技能。以檢察官為例,案件的審查報告、彙報材料、起訴書、公訴意見書、不起訴決定書、抗訴書等等,還有信息、外宣、調研,每一種文書都需要寫作技能。你別告訴我,這些公文直接套用模板就行。檢務公開之後,很多文書需要網上公開,同時高檢院要求我們提高釋法說理能力,要想寫好一篇經得起時代檢驗的檢察法律文書,想寫好一篇事實證據說得清、領導聽得懂的彙報材料,沒有寫作功底還真是搞不定。當然,除非你只想做一隻打不倒的職場小強,那就另說了。


又要提到劉哲,劉哲之前組建了一個寫作群,叫做“寫作課”,每個月寫一篇文章,在任何媒介上發表都可以。大家秉持著對文字的敬畏,聚在一起,互相監督,互相鼓勁,分享寫作經驗,我跟我先生當時都加入了寫作群,堅持了九個月。那段時間,每個月都在努力尋找靈感,寫法律,寫書評,寫辦案札記,寫隨感,每次完成任務之後都會有一種成就感。後來因為寶寶出生,實在分身乏術,我跟我先生在完成當月最後一篇文章後遺憾的退出了群。但是現在翻出之前每個月的隨感隨想,依舊會被那些文字感動。


第七本書,《時間之書:餘世存說二十四節氣》,餘世存著,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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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我恩師推薦給我的,當時是中國的二十四節氣申遺成功,我們老師特別興奮的給我電話,讓我一定快點幫她找到這本書。


這是一本介紹中國二十四節氣的書,但這本書的價值絕不僅是讓你知道二十四節氣的天氣,每個節氣的吃食。節氣不僅跟農民、農業有關,不僅跟養生有關,也跟我們每個人對生命、自然、人生、宇宙的感受、認知有關。我們只有瞭解了節氣的諸多含義,才能理解天人關係,才能體思自己在人生百年中的地位。比如小寒節氣要有經綸意識,在大寒節氣要修行自己,在立秋時要有謀劃意識,在秋分時要理解遁世無悶。


這本書在介紹每個節氣時,都會從天文地理講起,每個節氣的氣候特點、自然現象,這個節氣對中國人的意義,然後講中國民間的一些習俗傳說,每個習俗的來歷,先人對這個節氣的體悟和觀察,以及哲學思考。作者在介紹每個節氣時,都會有一個特別形象的手繪配圖,還會配上一首小詩。我和我先生都特別喜歡“雨水”那節的詩句,“細雨飄然而至,春來不言離愁。有麥青青於野,有你在我心頭。”

畫面感特別強,溫暖而有質感。


這本書很長一段時間,都作為我跟我先生的床頭讀物,每次快到一個節氣了,我們就翻開那一節讀一遍。我懷孕時,這本書就升級為寶寶的胎教書籍,我們希望小朋友也能感受到這本書中的中國傳統文化,能夠按照中國的節氣不慌不忙的過日子,能夠感受到這本書的文字之美。


最後的兩本書是育兒書籍,名義上是育兒書,但我更喜歡把它們歸來為心理學的書籍。閱讀這兩本書的初衷是為了更好的帶娃,意外收穫是讓我更明白為什麼很多罪犯會走上犯罪的道路,更願意在執法辦案中,用同理性去對待他們,更願意去探究案件背後的“原因”。


第八本書,《當我遇見一個人》,李雪著,北京聯合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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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我在孕產學校時的老師推薦的,她特別推崇這本書。這本書是講母嬰關係的。任何事物,如果你覺得它美,那麼它一定暗合了某種美的規律。家庭教育也是一樣。一個孩子從呱呱墜地到健康幸福的長大成人,他在成長過程中受到的呵護一定暗合了自然發展的規律。母嬰關係決定人生的起點,孩子通過內化與父母的情感關係來學習成長,童年的關係模式與長大後的事業、婚戀、養育等,有著絲絲入扣的對應。

愛孩子,便“如他所是”,而非“如我所願”;愛孩子,也是愛自己內在的“受傷的小孩”,教育的本質,其實是父母的自我修行。在這本書中,作者一直強調“愛滿自溢”,壞習慣、沒有規則意識,都是因為缺乏愛的能力,歸根結底,是因為父母沒有給孩子足夠的、正確的愛,在孩子成長初期,沒有尊重孩子的感受。我們對孩子的愛,很多時候是偽造的愛,首先要“看見”孩子,尊重孩子的感受,才是愛的開始。


第九本書,《你就是孩子最好的玩具》,[美]金伯利•布雷恩著,夏欣茁譯,南方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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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是我在孕產學校參加培訓時的一個寶媽推薦的,我最初看到這個書名的時候,以為這是一本教你怎麼跟孩子玩耍的書。拿到之後,才發現,這是在講“情感引導”的心理學書,也是樊登很推薦的一本書。所謂情感引導,就是向孩子傳授情感規則,讓他們知道如何辨認情感,並且以恰當的方式來表達。其實,孩子並不需要智力玩具或者電視節目,他們需要的是家長的陪伴。孩子更看重是跟父母在一起的快樂時光,需要和父母建立一生的親密關係。在處理與孩子溝通的問題時,控制、放任、賄賂、威脅這些方法的嚴重缺陷,就是可能導致孩子無法以恰當的方式表達情感和進行溝通,從而無法建立起父母與孩子的親密關係,孩子也就無法得到家庭關係所帶來的歸屬感和安全感。與之相比,情感引導更加充滿關愛,也更符合邏輯和人性。我們在瞭解孩子內心世界的同時,對孩子的情緒給予同情和理解,在溝通中增進親子關係,進而提高孩子的情商和溝通能力,為他們將來的成長打下有益的基礎。


正如作者所言,理解孩子最好的方式就是換位思考,也就是同理心,對孩子的正確教育應當建立在同情、關愛和親密的親子關係的基礎上。


迴歸到我們的司法工作。曾經,一位檢察長說,“司法也可以很溫柔。當檢察官一手追訴犯罪、打擊不法的同時,另一手又肩負照顧弱勢、協助被告更生的職責……檢察官在打擊犯罪的‘嚴父’角色之外,還可以扮演照顧護者的‘慈母’角色,對處在困境的無助當事人伸出援手,幫助他們度過人生逆境,找到新的人生價值。”


之前,同事接待了一位申訴的被不起訴人。老太太年過花甲,跟再婚老伴兒過了十幾年,結婚不久老伴兒出了車禍癱瘓在床,完全喪失生活能力,老太太照顧老伴兒的衣食起居,還用自己的退休金給老伴兒看病抓藥。老頭兒的兒子懷疑老太太有虐待父親的行為,就偷偷在家裡裝了攝像頭,兩個月的時間,監控錄像顯示老太太確實有持續地無端掐、打、用腿壓著老頭兒的行為。公安機關以老太太涉嫌虐待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承辦該案的檢察官綜合全案考慮對老太太作出相對不起訴處理。老太太心裡一直過不去這坎兒——用心照顧癱瘓在床的老伴兒,怎麼臨了被離婚啥也沒剩下,還落個虐待的罪名?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訴。


接待申訴人那天,同事從下午2點到晚上6點半,完全站在老太太的立場,耐心地聽她把心裡的不痛快說出來,找到了老太太的心結,然後從老太太的角度表達了對她這麼多年照顧老伴兒不容易的理解,之後才又把監控錄像播放給老太太看了一遍,一幀一幀地指給她看,告訴她哪些行為的持續就構成了法律上的虐待罪。老太太從原來的憤憤不平到慢慢緩和,最後居然出乎意料地選擇了撤回申訴。


晚上七點多,同事發語音告訴我,總算在年底結了這案子,不只是為了結案率,更希望老太太心裡能舒坦點兒,回去可以踏踏實實過個年。


這就是我們剛才說的“同理心”。首先要“看見”當事人,尊重她的感受,我們不能自顧自的用法言法語去解釋法律問題。無論是對於嫌疑人還是被害人,司法官都不只是他們故事中的“看客”。


我們負責申訴案件的同事,完全可以就案論案,根據法律規定和證據情況說明理由,直接作出維持原不起訴決定的結論,妥妥地實現100%申訴案件結案率。但是,在我們簡單作出決定的那一刻,也許就徹底封堵了老太太對“司法公正”的最後一點內心期待,她很可能會成為下一個“執拗”的上訪戶。司法,始終是一個國家制度的頂層設計,距離普通百姓的生活太遙遠,而當他遇到了法律問題,被糾紛或者官司纏身,又會基於自己的利益生髮出一份對司法公正的期待。所以,無論身為司法官的我們怎樣努力,都很難以符合法律規定的“司法公正”去滿足當事人內心對公正的期待。“努力讓每一個公民在每一個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這是新時代賦予司法官的新要求,更是我們踐行“司法為民”的承諾。在這種情況下,原本那種從法律條文中尋求回答具體法律問題的方法已經無法滿足時代和人民的要求。這就是根植於中國這片土壤的司法!


“案結事了”不是一句簡單的口號,這需要司法官付出比常規辦案更多的精力和心血去了解案內案外因素,去設身處地的理解當事人內心架構的那個“公平正義”的訴求。也許,這種同理心的構建與運用會增加我們幾個小時甚至幾天的工作量,但是比起應對一個上訪戶不停纏訪鬧訪所需要的司法成本來說,這筆帳是很划算的。


換位思考、將心比心的同理心要求我們在對待別人時要充分考慮他們的需要、利益和理念,就像期望他們對待自己那樣。這是人盡皆知的道理,但做起來卻很難。我們作出司法決定的過程,不僅是法律推理的合法性證成,更是無數個案的情理正當性證成的過程。司法官不應該是冷漠的“看客”,而是一個“公正的旁觀者”,善意、全面地感知、把握和查明事實真相,以達至“感同身受”的同情、交融式的理解。


我一直相信,沒幾個人是天生犯罪人,也沒有幾個罪犯是十惡不赦的壞人。每個人走上犯罪的道路,都會有這樣或者那樣的難言之隱、不堪的過往。當我們批判嫌疑人劣跡斑斑,甚至難抑心中不屑時,是否會有人對他的過往和未來抱以真誠的憂患,為他的經歷與墮落痛心?


我們追求結案率和司法效率,是為了讓每一個正義都能更加及時。但是簡單結案或者把罪犯繩之以法不是我們工作的全部追求,我們更希望通過我們的辛苦努力,能夠讓觸犯法律的人重新迴歸社會,讓社會的犯罪率明顯下降,這才是我們實現“讓人民群眾有更強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的正確路徑。


合理運用同理心作出司法決定,有效利用“情感引導”進行釋法說理,適當約束同理心不被濫用,這是司法官特別是我們這代年輕司法官終其一生需要不斷學習和完善的能力。


九本書介紹完畢。最後分享作家阿瑟·克拉克的一句話:“我永遠都沒有長大,但我永遠沒有停止生長。”讀書,汲取各個領域的知識,正是滋養我們不停生長的“五穀雜糧”。

來源:正義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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