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施行!北京物業新條例,條條與業主都相關

5月1日施行!北京物業新條例,條條與業主都相關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出臺十年後,北京市又誕生一部事關物業管理的重磅法規——《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並將5月1日起正式施行。前期物業費誰買單、業主大會如何成立、電梯故障誰管修、停車位先給誰……共104條、8個部分的條例,條條都是為了推動業主自治管理。

住宅小區不僅是居民居住生活的基本單元,也是基層社會治理的基本單元。如何推動業主自治管理?除了國務院於2003年公佈實施的《物業管理條例》外,10年來,《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一直是指導物業實踐的綱領。

“然而,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以及居民對物業服務品質的要求不斷提高,由物業服務引發的社會管理問題日益凸顯。”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談到,近年來,12345市民熱線反映的物業服務類投訴較多,比如物業服務水平低的問題,管道老化堵塞的問題,電梯維修不及時的問題。這些投訴,一方面反映出以物業服務為基礎的社會治理架構有待完善,需要重新思考兼具自治管理、市場運行、公共服務和社區治理等多重屬性的物業服務的定位和作用。另一方面,也反映出當前的物業服務、管理理念和制度措施已不能完全適應現階段的公眾要求和社會治理需求。

也因此,奔著問題去,用立法破解現實難題,成為《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的出發點。

從內容上看,《北京市物業管理條例》共104條,主要分為總則,物業管理區域,前期物業,業主、業主組織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物業服務,物業的使用和維護,法律責任和附則8個部分。

許多人曾問北京日報客戶端記者,哪部分需要咱業主仔細讀?說實話,每一部分都挺重要。

比如,物業管理區域章節,主要說的是物業管理區域劃分的原則,對新建和已有項目如何進行差別化處理。一個社區管得好不好,前提是得先劃好治理單元。分期開發、30萬平方米的超大社區,500戶共用某處中央花園還是1000戶共用某處中央花園,這是物業管理區域劃分要明確的事兒,也是事關業主生活質量的事兒。

再比如,物業服務章節,主要規定了對物業服務企業履約盡職的管理。業主繳納的物業費每年都花在哪兒、小區電梯的維保單位是誰、停車位租滿了沒……這些內容的定期公示就是物業企業要盡到的職責之一。

當然,條例也提出許多首次。

比如,條例首次明確,建設單位銷售房屋前,應當選聘前期物業服務人,簽訂最長不超過二年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而自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房屋交付之日的當月發生的物業費,由建設單位承擔。針對無法成立業主大會,或者雖然成立了業主大會卻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的社區,條例創新性提出,可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建臨時性質的物業管理委員會,來組織業主共同決定物業管理事項。

來源 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趙瑩瑩

編輯:匡峰

流程編輯:王夢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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