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1”不是群租房 治理不該一刀切

近日,北京治理隔斷間的問題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一些租賃機構的”N+1”房源被大批量拆除,在同情租客遭遇的同時,也引起社會反思:N+1和傳統群租房存在本質區別,治理該一刀切嗎?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大力發展租賃住房 專業化租賃機構作用凸顯


本月10-12日舉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部署了2020年經濟工作,其中著力指出要大力發展租賃住房。其實,在十三五期間(2016-2020年),住房租賃一直是全國經濟工作的一大重點。2016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也提出,要加快住房租賃企業機構化、規模化發展。


縱觀近年來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在政策的明確支持下,住房租賃產品向多樣化、品質化發展。其中專業化租賃機構-長租公寓在租賃市場發展中扮演重要角色。

相對於普租,長租公寓的標準化程度更高,運營機構統一提供配置及租賃服務,對房源的出租標準、租後服務按照統一的標準執行。租約保障更強,租客入住後,運營機構向租客提供維修、保潔、安保等一站式租後管理服務。科學化管理、流程的透明性、服務的標準化使機構運營商更加規範。

長租公寓的出現有效盤活存量房源,增加房源供給,同時提升了消費者生活幸福感,幫助地方留住了更多優秀人才。


租賃市場供需不平衡 治理不應本末倒置

在全國租賃城市中,租賃人群與租賃住宅比例存在失衡現象。以北京為例,最新數據顯示,北京租賃人口數在650萬左右,普通租賃房源量僅為170萬套,供給嚴重不足。在此背景下,市場開啟了對合租產品的新探索,最終形成了兩種模式:

一是以小中介、二房東為代表的群租房模式;二是長租機構推出的“N+1”模式。

所謂“群租房”,是在無標準、無規則狀態下,將住宅的公共空間包括客廳、衛生間、甚至廚房分割成若干小間,分別按間出租或按床位出租。一般情況下,群租房的人均居住面積不過幾平方米,甚至最基本的生活措施都不具備。安全性極差,由群租房引發的公共安全事件和各類糾紛、矛盾屢見不鮮。

而“N+1”是在一定標準下將客廳或主臥改造後,作為一間房單獨出租使用。在居住面積、消防條件、建築要求上有多項標準。

應該認識到,“群租房”和“N+1”雖然同屬隔斷模式,但存在本質區別,前者野蠻無序,而後者始終走標準化、品質化、規範化路線。一線城市的“N+1”模式頗受高素質的白領和畢業生歡迎。


早在2013年,北京市發佈《關於公佈北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積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限定出租房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小於5平方米,禁止“打隔斷”群租。而在2014年群租房治理工作會議上,首都綜治委副主任苗林提到了“N+1”的新型治理模式,即“北京群租房可打隔斷”。允許兩居室變成三居室、三居室變成四居室。

可以看到,北京政府對於隔斷間的政策隨宏觀經濟、市場表現、民眾反饋等不斷調整迭代。


目前,政府治理的初衷是打擊黑中介、群租房,但因為治理範疇和執法邊界未被明確界定,相比藏在暗處的黑中介、群租房,一些機構的N+1優化間又便於治理,所以被大量清退。但在租客持續反饋以及上海、杭州、南京等地方政府N+1合法化的影響下,相信政府政策治理重點會真正落到打黑除惡、治理違規群租上,同時也會保護租客相應租住權益,避免強行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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