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發佈!長治5月1日起實施!

注意啦!記者今天從長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瞭解到,長治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

經2020年3月26日長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四屆四次會議審議通過,長治市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進行了部分調整,於2020年5月1日起實施。現就有關調整內容解讀如下:

剛剛發佈!長治5月1日起實施!

關於住房公積金存貸掛鉤

根據國家標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規範》,長治市進一步完善了存貸掛鉤機制,最高貸款額度除與借款申請人繳存年限掛鉤外,還將與借款申請人(含配偶)公積金賬戶繳存餘額掛鉤:貸款額度=(借款申請人公積金賬戶繳存餘額+申請人配偶公積金賬戶繳存餘額)×倍數值×繳存時間係數。

結合長治市實際,確定倍數值為18,繳存時間係數如下:

繳存時間係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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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存月數為借款申請人實際繳存月數之和。借款申請人曾經在異地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間可合併計算。貸款額度計算不足20萬元的,可按20萬元認定。

舉個例子

例一:李某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繳存時間係數為1.0)、賬戶餘額6000元,其配偶王某繳存住房公積金時間36個月(繳存時間係數為1.5)、賬戶餘額15000元,因其配偶王某繳存時間較長,繳存時間係數較大,該家庭可以王某作為借款申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理論上最高貸款額度=(15000+6000)×18×1.5=567000元。

例二:張某繳存住房公積金24個月(繳存係數為1.3)、賬戶餘額7000元,其配偶未繳存公積金,其理論上計算最高貸款額度=7000×18×1.3=163800元。因其計算貸款額度不足20萬元,按照“貸款額度計算不足20萬元的,可按20萬元認定”規定,張某理論上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

關於住房公積金最高可貸額度參數調節

為保證住房公積金政策穩定性和連續性,提高資金使用率,設立最高可貸額度參數。最高可貸額度參數根據全市住房公積金季末個貸率每季度調整一次,長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通過官方網站、微信公眾號及手機APP對調整情況進行公佈。

最高貸款額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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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實際可貸款額度認定的綜合因素

借款申請人實際可貸款額度既與借款申請人的繳存年限、借款申請人(含配偶)公積金賬戶繳存餘額有關,同時與借款申請人(含配偶)的賬戶繳存狀態、還貸能力、信用狀況、房屋套數、所購住房的狀況和價格等因素有關,應根據上述因素綜合確定,且不得高於全市最高可貸額度。

靈活就業人員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款能力認定優先以銀行工資性流水為依據;如無工資性流水,則由各住房公積金受託銀行根據本行對靈活就業人員還款能力認定辦法進行認定。

若有疑問,可撥打諮詢熱線0355-12329,或登錄長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進行諮詢

(來源:長治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責任編輯:張文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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