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擅改權屬用地 紅塔體育森林公園變身高爾夫球場“內幕”


深度|擅改權屬用地 紅塔體育森林公園變身高爾夫球場“內幕”

中房輿情中心 賈俊傑/發自雲南玉溪

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紅塔體育森林公園(高爾夫球場)自2008年開建至今因“病”纏身飽受詬病。隨著時間推移,更多“內幕”逐漸浮出水面,使這個“燙手山芋”不得不走向掛牌轉讓命運;更因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擅自改變土地使用性質,致使這一違建高爾夫球場無人問津而多次出現“中途撤牌”窘境。


5月13日,在雲南省玉溪市紅塔菸草集團段秀山路西側,一個18洞72杆國際標準山地高爾夫球場在陽光的映襯下優美壯觀。該球場南鄰勝利水庫,北鄰紅塔集團住宅區。球場內除少部分草皮有處理外,其主場草皮、沙坑、果嶺區、發球臺、球道、噴灌等設施依然完好。


中房輿情中心瞭解到的最新情況是,因存在違建問題,轉讓依然無果。


變相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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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塔體育森林公園內部情況


據知情人士劉先生介紹,紅塔高爾夫球場對外宣傳稱謂紅塔體育森林公園所佔1000多畝,它原本與周邊山嶺植被是同樣生態環境,所屬紅塔山山系,被紅塔集團徵用後推山造地,修建成了高爾夫球場,自此原生態一改模樣。


直到審計署2013年對中國菸草總公司2012年度財務收支進行的審計報告發布後,才揭示紅塔集團借“紅塔體育森林公園”之名建高爾夫球場之實“內幕”。


審計報告顯示,中國菸草總公司成立於1982年1月,註冊資本570億元,擁有全資和控股二級子公司61家,主要從事捲菸、菸葉、煙機、菸葉復烤加工及其他菸草製品製造等業務。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就是其設立的全資公司之一;中國菸草總公司合併的財務報表反映,2012年底資產總額為12580.1億元,負債總額為1881.42億元,所有者權益為10698.68 億元;當年實現營業收入10547.42 億元,淨利潤1650.03億元,資產負債率14.96%,淨資產收益率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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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塔體育森林公園內部情況


對相關問題延伸審計發現,在執行國家經濟政策和企業重大經濟決策中存在的問題,至2012年底所屬紅塔菸草和雲南紅河投資有限公司2008年至2010年投資6.81億元建成的高爾夫球場仍未按規定清理處置,上述高爾夫球場共佔地1728.45畝。同時,審計發現有關人員涉嫌經濟違法違紀線索移送有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據公開資料顯示,紅塔集團在2005年-2007年就已徵用勝利水庫片區900多畝土地,土地用途為景觀綠化用地。2009年3月經玉溪市政府同意,由紅塔集團對該塊土地取土回填整理,並按城市總體規劃建設為紅塔體育森林公園。


另據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紅塔體育森林公園(高爾夫球場)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評估報告(2018年12月31日評估基準日)載明,紅塔高爾夫球場涉及權證編號為玉國用(2008)第 0079 號及權證編號為玉國用(2008)第 4310 號兩個《國有土地使用證》,均系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通過出讓方式取得,土地證載面積合計 827279.5 平方米(摺合 1240.9193 畝),其中紅塔高爾夫球場佔用土地面積 623459.33 平方米(摺合935.1890 畝),土地尚未進行分割。


權證編號玉國用(2008)第 0079 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用途為“瞻仰景觀休閒用地”(名勝古蹟、景點、公園、 廣場、公用綠地等用地),證載面積 375226平方米,其中紅塔高爾夫球場佔用面積 367224.33 平方米;權證編號為玉國用(2008)第 4310 號《國有土地使用證》土地用途為“工業用地”,證載面積 452053.5平方米,其中紅塔高爾夫球場佔用面積 256235平方米。


土地權證編號玉國用(2008)第0079號、玉國用(2008)第4310號,取得土地時間分別為2000年6月30日、2007年8月14日。


轉嫁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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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塔體育森林公園內部情況


早在2017年1月紅塔高爾夫球場即被國家發改委列為整改球場之一,並指出整改的要求是退出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耕地並進行復耕,不得以異地補充等方式規避復耕,退出佔用的天然林和國家級公益林地,土地復耕、恢復植被後返還給原農村集體組織或原耕作(經營)者,球場排放汙染物必須達到相關環保標準,消除防洪隱患,嚴格節水措施,規範取水行為,並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紅塔高爾夫球場既沒有土地復耕、恢復植被,也沒有返還給原農村集體組織或原耕作(經營)者。


2014年6月20日, 審計署公佈2013年對中國菸草總公司2012年度財務收支的審計結果。中國菸草總公司在其官網回應稱,截至目前審計指出的問題絕大部分已整改落實,個別問題仍在積極整改中。


關於“修建高爾夫球場”問題,中國菸草總公司要求相關單位立即關停已建成的高爾夫球場,並研究決定對球場進行有償轉讓。目前轉讓工作正按照資產處置審批程序報請有關部門審核,待批覆同意後擬將球場公開掛牌轉讓。


然而,紅塔高爾夫球場至今將近5年卻依然完好,沒有任何實質性整改跡象;公開掛牌轉讓也多次“流拍”。


“紅塔高爾夫球場對外宣稱早已停業,其實從未間斷運營,只是近段因疫情防控要求臨時停業。”知情人士說。


據此,經多方致電聯繫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玉溪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均沒有得到任何回覆。


近年來,雖然紅塔高爾夫球場整改未有進展,但急於出手轉讓卻成為紅塔集團當務之急。


據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集團總所在重慶產權交易網站發佈顯示,自2015年11月至2019年6月,紅塔集團持續掛牌,擬按現狀以不低於轉讓底價協議或競價整體轉讓“紅塔菸草(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紅塔體育森林公園(高爾夫球場)土地使用權、構附著物及設施設備”。


諸如2015年11月掛牌簡介,稱標的位於雲南省玉溪市紅塔區勝利水庫,建成於2012年,佔地面積623976平方米,構築物建築面積為2391.63平方米,建築物為鋼混結構,無房產證有土地證、無租賃、無抵押、擔保及其他項或共有權利情況。標的基礎配套設施齊全,交通十分便捷。標的明細以《資產轉讓清單》為參考,資產完整性以實物現狀為準,《實物轉讓清單》以外的資產不在本次轉讓範圍內;評估值48787.11萬元,擬按現狀以不低於48788萬元整體公開競價轉讓,保證金14000萬元。


由於持續掛牌時間不同,其評估值和轉讓底價也略有變化。總之,皆因無人參與競買導致中途撤牌或期滿撤牌,無終無果。


況且,紅塔集團所轉讓標的物存在“土地證載用途與實際用途不同”“土地未辦理分割”“標的中所包含的房屋建(構)築物尚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證”等瑕疵;雖然“轉讓方承諾對上述資產擁有100%處置權”,但是,一個明顯存在瑕疵的違法建設項目即便成功轉讓給第三方也不能因轉手而消失;也就是說,受讓方接手後不能繼續經營高爾夫球場。所以,無人參與競拍也實屬正常,誰也不會花錢買一個這樣的項目。


更具諷刺意義的是,紅塔高爾夫球場東500多米處就是玉溪市森林公安局紅塔山自然保護區派出所在辦公區,很難想象,一個上千畝的紅塔高爾夫球場與執法部門如此近的距離,竟能堂而皇之建成運營。


深度|擅改權屬用地 紅塔體育森林公園變身高爾夫球場“內幕”


拓展調查發現,紅塔集團廠區南鄰山片區,小到幾分大到數十畝甚至上百畝山林被圈佔,有的荒蕪,有的光禿,有的臨時搭建成“倉儲”;毀林造地挖池塘、修建農家院,建築、生活垃圾隨處可見,生態環境不容樂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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