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生九子,各不相同。
“經濟適用房”與他的幾個“房產兄弟”相比(如“學區房”“精裝房”“公寓”等),
話題顯得就沒有那麼多,其中最熱,也是最有價值的問題,恐怕就是:
經濟適用房到底能不能買賣?。
答:經濟適用房,可以買賣。
注意,請你務必看完整篇文章,務必全面瞭解經濟適用房,
如果單憑上文答案,你就打算付出行動,那無異於邯鄲學步。
以網上某些“專家”給出的答案為參考(下圖),
5年,5年,又是5年,
經濟適用房未滿5年不能交易?不能簽署買賣合同?還不受法律保護?
紙上談兵,
所謂滿五年,其實是指物權變動的時間,也就是過戶時間必須在五年後,
法律根本不禁止雙方在不滿五年的時候就提前簽署《房屋買賣合同》,
簡單的說,隨時可以買賣,但是過戶要在五年後。
雖然經濟適用房可以在五年內買賣,但其買賣中存在三個“隱蔽”的坑,
也就是這三個坑給經濟適用房的交易過程中,帶來了非常棘手的問題,
坑一:五年後房價上漲,房主直接毀約;
坑二:未到過戶時間,房東一房多賣;
避這兩個坑非常簡單,在簽署《房屋買賣合同》的時候備註:
滿足過戶條件後幾個工作日內,業主必須配合過戶,如不履行需要支付多少比例的違約金。
重點來了,這裡有一個非常關鍵前提,就是法院有兩個重要的判決依據:
第一 買方是否支付了大部分房款
第二 是否與房東交接房屋,並已經實際佔有房屋。
注:文章尾部有律師專業約束原文,可以直接保存以備不時之需。
坑三:經濟適用房過戶時,要繳納不少的費用
就是這個中介與房東可能不願意告訴你的坑,極其有可能讓你“追悔莫及”
這筆費用有多高?各個地市不同,以北京為例:
也就是要把盈利的70%上繳國家。
並且北京明文規定,2012年1月13日以後的經濟適用房不能上市交易,
也就意味著,這個時間段後的房主可是隨時要求你,退房。
所以,如果你對本地經濟適用房上市政策沒有做足功課,一個坑就足以讓你“雞飛蛋打”。
下圖是我們上文中所說的,經濟適用房補充協議條款,
此協議是專業律師團隊,一字一句斟酌撰寫,如您需要,儘可放心使用。
以上就是經濟適用房能否買賣,應當如何買賣,買賣中有哪些坑的全部內容。
我是房小俠,希望買房路上助你一臂之力。
特別鳴謝:周星馳先生《破壞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