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縣檢察院聯合縣法院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浙江省委《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若干意見》,省高院、省檢察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保障人民檢察院依法加強對刑事、民事、行政訴訟活動的法律監督,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訴訟監督協作配合機制,提升法律監督工作質效。

近日,安吉縣檢察院聯合縣法院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為法律監督工作提供製度支持。

安吉縣檢察院聯合縣法院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
安吉縣檢察院聯合縣法院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
安吉縣檢察院聯合縣法院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

一、關於刑事訴訟法律監督

● 建立健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協作機制,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就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適用、量刑建議規範化等情況進行梳理總結,推動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全面適用。

● 建立案件質量定期分析研判機制,檢法兩院定期就抗訴、改判、訴判不一以及意見分歧較大的案件進行會商研判,共同提高案件質量。

● 建立健全聯合發佈案例機制,檢法兩院適時向社會發布本地區社會關注度高、有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

● 建立健全裁判文書送達規範機制,積極推動政法一體化辦案平臺裁判信息網上相互共享,促進裁判文書送達及時、規範。

二、關於民事訴訟法律監督

● 縣檢察院依職權向縣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或檢察建議的,縣法院依法受理。縣法院採納再審檢察建議或檢察建議的,根據相關規定將有關材料一併送達縣檢察院;不採納再審檢察建議或檢察建議的,書面回覆並說明理由。

● 積極建立民事訴訟監督案件共同調解機制,對涉及重大群體性、敏感性以及當事人有嚴重信訪傾向的案件,加大溝通協調,妥善化解矛盾。

● 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就辦理案件過程中出現的重大、疑難、複雜問題以及其他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及時交換工作意見,定期通報、反饋,共同提高案件辦理的效率和質量。

三 、關於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 藉助矛調中心窗口集成優勢,積極參與研究解決跨部門的相關問題。特別是針對涉行政爭議類信訪問題,秉持“監督+支持”理念,運用過程參與、動態監督、調解前置等方式,探索開展行政爭議“一站式”實質性化解工作,推動行政爭議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防控延伸。

● 建立兩院通力化解行政爭議工作格局,檢法兩院優勢互補,在審判階段,由縣法院牽頭,視情邀請縣檢察院協助配合,在檢察審查階段,由縣檢察院牽頭,邀請縣法院參加協調,合力化解行政爭議。

● 建立行政訴訟、行政申訴案件信息共享機制,檢法兩院運用縣行政爭議調解中心、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運用“一站式”多元化解平臺,共同推動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

● 積極探索以司法救助促進行政爭議化解工作機制,對於通過訴訟或者監督難以獲得有效賠償、生活確實面臨急迫困難的當事人,檢法兩院可協同給予適當的司法救助,或聯繫相關行政機關,給予生活補助。

該《意見》同時對縣檢察院檢察長列席縣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建立案件信息共享,電子卷宗共享平臺建設等內容予以明確。

供稿|第四檢察部

編輯|汪碧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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