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獵物!

她和他認識不到2個月就與他發生了關係。

她已經27歲,不是涉世不深的小女孩了,但那是她的第一次。

她以為自己是對的,包括眼光、感情!

她認為他很好,一個愛旅行愛攝影愛讀羅素、 莎士比亞、王小波的人不會太沒趣;一個喜歡寵物喜歡小孩的人大抵是心靈柔軟的人;一個彬彬有禮,愛資助山區小孩的人一定是善良的;一個對父母孝順對長輩兄弟姐妹都親近周到的人責任心不會差到哪裡去!

她在不到2個月的時間裡,見到他這麼多,她覺得夠了。

她想,即使他不是好人,但也壞不到哪裡去!

可是,是誰說過的,壞人是有很多副面孔的!

她看過他的聊天記錄,才發現,他對她說過的那些很美的情話,做過的看起來很美的事,也對很多“她”說過。

她只不過是他的獵物之一,他在她面前展現的只是他的套路!

他太聰明瞭,她又太蠢!

女孩子光讀書是不夠的,還是要多出去走走,多長點見識,見多點世面!

後悔不?看開了,當走路不小心踩了一坨狗屎,除了罵主人不道德,告誡自己下次多長心眼,還能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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