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市場監管局開展全市特種設備安全自查工作

近日,宿州市市場監管局下發通知,決定自2020年4月15日至5月20日,組織全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自查自糾活動。

重點檢查貫徹落實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有關法規和安全技術規範情況。包括: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情況;安全技術檔案的建立情況;安全管理制度、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與執行情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定期檢查、檢驗、設備日常維護保養情況;隱患排查、隱患登記和治理情況;合格標誌與警示標誌的設置情況;應急預案建立及應急演練情況等。

自查工作分四個階段:一是動員階段。2020年4月15日前,各縣、區市場監管局和市市場監管局各園區分局要完成對轄區內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動員工作。二是自查自糾階段。4月15日至5月15日,使用單位單位要嚴格按照自查表格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對排查出來的隱患要列出清單,落實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限,認真整改,確保特種設備安全無隱患,確保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位。三是彙總上報階段。5月16日至5月20日, 使用單位要對本單位開展自查自糾情況進行彙總,經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後,將彙總表報送至轄區市場監管部門;5月25日前,各縣區局、各園區分局彙總上報市局。四是監督檢查階段。5月20日以後,市、縣兩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對全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開展監督檢查,對不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存在違法行為的使用單位,必須從嚴從重處罰。

宿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全面推動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主動消除特種設備安全隱患,提高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水平,確保安全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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