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濤在自傳《父親的力量》中,自曝曾經打過前女友。
借用羅晉在《安家》裡面吐槽闞文濤(郭濤飾)的一句話:還談父愛?我看你啊,三觀不正到了極點。
我的主業是劇評,我的強項是覆盤。
如果郭濤在書中所述屬實,那麼他描述的那個“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當街吵架而且沒完沒了的女人”,確實很令人頭疼。
打女人肯定是不對,甚至罵人都不應該。這不光是個人素質的問題,更關鍵的是,打女人丟你自己的臉。
當街吵架,郭濤已經覺得很丟人了。可是他為了制止事態就去打女人,其實更丟人。
最丟人的是,他居然把這件事寫進了以父子對話為核心的自傳裡,把錯誤的做法作為家訓傳承下去,實在是“誤己子弟”。
可是話又說回來了,如果真遇到了那種“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就當街吵架而且沒完沒了的女友”,男人們又該如何正確應對呢?
我提一條不成熟的小建議。
首先,大庭廣眾之下,你就順著她。她說咋辦就咋辦,反正你也忍了她好幾次了,不在乎多這一次。
然後,等她氣順了,事情翻篇了,你就跟她分手。
這樣的女人不能留。
男人打女人,沒有最後一次。同理,女人作男人,也沒有最後一次。
那些真正會作,而且能靠作來增進感情的女人,從來都是分場合,而且懂得掌握火候的。
能為雞毛蒜皮的小事當街吵架而且沒完沒了的女人,和打女人的男人一樣沒素質。就像《清平樂》裡的張妼晗,你說她有什麼素質?
郭濤說,打女人是他宣示底線的做法。依我看,分手同樣是宣示底線,而且不丟人。
打女人,她可能會因此怕了你,也有可能因此恨上你。
而分手,才會讓她通過失去自己喜歡的男人,看到自己的不成熟,進而獲得成長。
女人教育不成熟的男人,也是同理。
一鬧矛盾就分手,這是急剎車的做法。
而老司機都懂得,提前預判風險、輕點剎車,才能平穩駕駛的道理。
如果當時的郭濤雖然生氣但並沒打算分手,那麼我再提另一條建議。
郭濤在書中提到:那個捱過他打的前女友,此前在“做一次很小的手術時”,就曾經發過小姐脾氣,令郭濤心生不爽。
在那件事過去之後,或者類似的事情過去之後,郭濤就應該心平氣和地,或者略帶幽默地,跟女友覆盤這件事。
在雙方心情都不錯的時候,把一些潛在的矛盾,半開玩笑地把它消化掉,讓對方早一點知曉你心裡介意什麼,也不至於發展到最後當街出手。
黃燈閃,強於紅燈停。
而郭濤打女人,已經是車禍範疇了。
賀涵曾經評價過羅子君:你說你不計回報,其實你這是在要求大回報。
這句話,同樣適用於“內心很擰巴”的郭濤。
按照郭濤給出的“理想女性標準”,溫良恭儉讓這五個字,恐怕他的前女友基本都不符合。可是他為什麼還要和人家在一起呢?
還不是圖人家年輕漂亮嘛。正如郭濤所說,“她比我小,是個演員”。
既然如此,你就應該對人家的“嬌生慣養、小姐脾氣”有所準備。
即使沒有準備,在交往的過程中發現了不可控的苗頭,也要及時離場。
所以說,郭濤打女人,錯不僅僅在打,更在於此前雙方沒有建立一個成熟的相處模式。兩個人當時都不成熟,才會把事情鬧成那樣。
這是作為男人,我們可以從郭濤身上總結的教訓。
作為職場人,郭濤又給了我們另一個教訓。
郭濤在書中說,自己當年發誓絕不找女演員結婚。他還說,因為自己也是演員,所以太清楚女演員心裡的愛慕虛榮和非常情緒化。
你把這樣的話寫進自傳公開發表,你讓梅婷怎麼看你?你讓孫儷怎麼看你?
她們都是比你小得多的女演員,將來沒準兒還有合作的機會。你說這樣的話,讓人家心裡怎麼想?
是,你沒特指誰,但你指的是全體啊。
難道在你接觸過的女演員中,從來沒有令你敬佩的前輩,從來沒有令你欣賞的同輩甚至晚輩?
一定不是的,但你為啥要那麼說呢?
這種話,就算是酒話,都得防著點周圍。你還把它寫進書裡,這心是得有多大。就算那是當年的想法,可是經過了這麼多年,你還覺得那是對的嗎?
所以我覺得,郭濤對女演員這一群體的公開否定,甚至比他一時衝動打女人,更顯幼稚。
其實郭濤的自傳風波對我觸動最深的一點,是這件事發生的時間。
五十三歲才栽跟頭,這個跟頭栽得太晚了。
倒退二十年,年僅二十歲出頭的我,如果面對類似郭濤當年的那些事,我能不能比他處理得更成熟、更妥當?
我覺得未必。
我沒有打罵過女人,這是肯定的。但是我個人的成熟,其實也就是最近這三四年,因為寫劇評,因為看到了太多劇中人和熱搜上的分分合合,才逐漸意識到自己過去做過多少傻事。
我沒有栽過太大的跟頭,一是因為我沒什麼名氣,二是因為運氣還不錯,三是因為我善於從別人的身上反思自己。
我快四十歲才開始成熟,已經覺得自己夠晚的了,而郭濤五十多歲才栽這個跟頭,又正逢他聲名最盛的時候。這才是令我最唏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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