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加班被罰!後續來了,人民日報點評: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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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絕加班被罰!後續來了,人民日報點評:荒唐!

前幾天有一個新聞引起了軒然大波,那就是在某公司工作的兩位員工因為拒絕加班,造成了公司一批貨物無法得到檢驗從而無法出貨,導致了公司損失12萬元,為此公司將兩名不肯加班的員工告上了法庭,最令人無法接受的是,法庭判決:員工可以選擇不加班,但是在明知會造成公司損失的情況下仍然拒絕加班從而導致公司損失的情況下,應該給公司一定賠償。最後這兩名員工被判賠償1萬8千元,也正是如此,引起了眾多上班的網友激烈討論,紛紛聲討這樣的判決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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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在職場的網友都清楚,不加班居然被判罰錢了,那以後還怎麼拒絕加班?尤其是現在國內的企業公司普遍都以“996”為行業標準,壓榨員工的時間並且沒有加班費,就算是正常下班,往往一個電話就可以讓你回來加班,讓很多網友都深惡痛絕。加班不給加班費,拒絕加班還要賠錢,這樣的行為和“周扒皮”有什麼區別?而這件案子中的公司更讓人覺得不可理解,員工沒加班,造成了公司的損失,就要被罰錢,那麼員工加班給公司創造的利潤怎麼不分一點給人家呢?

拒絕加班被罰!後續來了,人民日報點評:荒唐!

針對這一件事,人民日報也對此發表了一篇文章,標題直指中心點評;荒唐!不得不說這種事情的發生,是會打破職場平衡的,員工和老闆之間本來就是正常的僱傭關係,然而在如今的加班文化中,已經將壓榨員工視為理所當然的事情了,如果你不配合,你就是不努力工作,不得不說很令人無奈。

人生在世,工作是為了滿足生存的需要,同時實現自己的個人價值,付出勞動換取報酬天經地義理所當然,但是壓榨員工還不給錢,跟封建社會的地主有什麼區別?給夠了加班費,大把的人樂意加班,說白了大家反對的是“無償加班”的行為,這種行為也是對個人價值的否定,對此你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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