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兩罪,安徽旅遊集團原董事長劉文兵被起訴


日前,安徽省旅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劉文兵(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銅陵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文兵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劉文兵,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依法保障了被告人各項訴訟權利。


銅陵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1年至2015年,被告人劉文兵在擔任安興聯合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省旅遊集團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合作開發、資金拆借、貨款擔保、工程承攬、設備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索取、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此外,劉文兵退休後,利用原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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