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降費你問我答①丨政策有哪些?好處有多少?權威解答來了

減稅降費政策實施至今,很多企業都收到了實實在在的政策大紅包。特別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和企業復工復產的關鍵階段,國家連續出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減稅降費政策,幫助企業渡過難關,提振發展信心。

“請問我的企業可以享受某某政策嗎?”

這段時間以來,這是我省稅務、社保、醫保等部門接到次數最多的詢問。為了集中回應這些疑問,我省有關部門面向社會徵集了減稅降費熱點問題,進行了集中梳理和回應。從本期開始,彩練新聞陸續推出熱門問答,幫廣大納稅人和繳費人答疑解惑,歡迎關注。

問題:新冠肺炎疫情對我省經濟發展衝擊很大,很多企業面臨前所未有的困境,請問財政部門針對當前形勢,在減稅降費方面有哪些舉措?

省財政廳答:去年國家作出減稅降費重大決策部署以來,我省一直將推進減稅降費工作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按照今年年初全國和我省財政工作會議精神,繼續鞏固和拓展減稅降費取得成效,國家和我省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又相繼出臺系列政策措施。

一是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這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徵增值稅;二是對捐贈用於疫情防控的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對衛生健康主管部門組織進口的直接用於防控疫情物資免徵關稅,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可以按月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全額退還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三是免徵民航企業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階段性免收進出口貨物港口建設費,減半徵收船舶油汙損害賠償基金;四是延續到期的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包括大宗商品倉儲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減半徵收政策,新能源汽車購置補貼和免徵車輛購置稅政策,對金融機構向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發放100萬元及以下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等;五是將我省藥品和醫療器械產品註冊費收費標準降低至零元。

按照現行稅收管理體制,稅收政策的制定權限一般集中在國家層面。為了能更大程度地減輕我省企業和個人稅費負擔,我省在貫徹落實國家出臺政策的基礎上,努力克服經濟下行壓力和財政收支矛盾,各項授權各省在規定幅度內確定的具體減稅降費政策,我省基本按照規定的減免幅度上限執行。

問題:我公司將一棟寫字樓以及地下車庫對外出租,針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公司與租戶簽訂補充協議,約定免收租戶1個月的租金,以及長租車位1個月的停車費。請問,我公司免收的租金和停車費,需要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嗎?

省稅務局答: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徵管問題的公告》(2016年第86號)規定,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中約定免租期的,不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第十四條規定的視同銷售服務,不徵收增值稅。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印發)規定,車輛停放服務按照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繳納增值稅。

你單位通過簽訂租賃補充協議約定免租期,免收租戶1個月的租金和停車費,均無需視同銷售,不用繳納增值稅。

問題:國家和我省相繼出臺階段性減免緩社會保險費政策,企業會享受哪些實打實的好處?

省社保局、省醫保局答: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決策部署,減輕企業負擔,支持企業復工復產,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通知》(人社部發〔2020〕11號)、《國家醫保局財政部稅務局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6號)、《人社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稅務總局辦公廳關於印發〈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18號)文件精神,我省制定出臺了《關於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吉政辦明電〔2020〕12號)、《關於階段性減徵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有關工作的實施意見》(吉醫保聯〔2020〕2號)等相關規定。這些政策措施主要有:

一是在階段性減免緩社會保險費方面,從2020年2月至6月,免徵中、小、微型企業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2020年2月至4月,減半徵收大型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對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含參加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的事業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累計虧損,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無法正常生產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可緩繳三項社會保險費,也可由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同時緩繳個人繳費部分。緩繳執行期為2020年內,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社會保險費期間免收滯納金。

二是在階段性減免緩醫療保險費方面,從2020年2月起,各市級統籌區要在確保基金收支中長期平衡和待遇支付的前提下,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企業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實行減半徵收,期限不超過5個月。原則上對統籌基金累計結存可支付月數大於6個月的,可減半徵收最多5個月。累積結存可支付月數小於6個月的,如認為確有必要減徵,可由各統籌區自行決策。各地前期已經實施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緩繳政策可繼續執行,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緩繳期自2月起執行,最晚截至7月底。減徵和緩繳政策可同步實施。

綜上,預計減輕全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負擔約65億元(中小微企業45億元、大型企業20億元),減輕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繳費負擔約5億元。同時,階段性緩繳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約25億元,減輕基本醫療保險費負擔約14.4億元。以上減免緩政策預計共減輕企業負擔109.4億元。

吉林日報全媒體 記者:徐慕旗 編輯:趙樹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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