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時兒子能批宅基地女兒卻不能?一電視節目案例引發爭論!

拆遷時兒子能批宅基地女兒卻不能?一電視節目案例引發爭論


澎湃新聞

13小時前 · 澎湃新聞官方賬號

在北京衛視近日播出的最新一期《向前一步》節目中,一件“拆遷時女兒是否能同等享受補償政策”的案例引發輿論爭議。

公開資料顯示,《向前一步》每週日21:05在北京衛視播出,是北京廣播電視臺推出的一檔促進市民與公共領域對話的節目,該節目“在北京城市發展進程中搭建起溝通和解決的平臺,為城市管理者充分闡述公共政策、尋找城市最大公約數、達成共識、共同發展創造條件”。

引發爭議的這一期《向前一步》播出於5月3日晚。

北京衛視官方微信公眾號在事先發布的節目預告中稱:“未來,北京地鐵22號線將從平谷區馬坊鎮穿過。這裡幾個村落正在進行的拆遷工作,成為地鐵建設的關鍵一環。徵拆工作啟動後,簽約率已超過98%,尚有9戶未簽約。本期《向前一步》春節前走進平谷區馬坊鎮,進行實地錄製,現場與未簽約村民展開對話,希望化解村民心結。”

節目中,提出質疑的蔣裡莊未簽約村民劉先生認為,自己25歲的女兒和21歲的兒子符合相關拆遷補償規定,但女兒申請宅基地的訴求一直未得到解決。

據《馬坊鎮中心區南區土地一級開發項目(一期、二期)宅基地認定辦法》規定,“獎勵期結束之日前,一宗宅基地上有兩個及以上兒子,均未審批過宅基地、不存在宅基地買賣情況,且均為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其中一個兒子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年滿22週歲),可另享受購買回遷面積190平方米定向安置房的權利(一套115平方米和一套75平方米樓房)。”欄目介紹稱,根據拆遷補償方案規定,在2020年1月8日24點獎勵期結束前,劉先生家的補償款總計將扣減超過60萬元。

在劉先生看來,一兒一女與兩個兒子的情況是一樣的,既然法律規定男女平等,為什麼女兒不能享受政策。他認為,這是“男女不平等,剝奪了婦女的權利”。

對此,平谷區馬坊鎮土地科科長郭再寬在節目中提出了“農村新批宅基地歷來都是以男方為主要指標”的觀點。他認為,“因為女方一般情況下結婚了,到男方(那邊)去,女方已不在這兒生活了。所以說男方批了(宅基地),女方就不再批了。”

媒體評論員程立耕繼續反駁劉先生稱,“你光問你閨女,那你兒媳婦她們家咋沒問他們閨女有沒有(宅基地)?這都是一個道理,村裡絕不會把宅基地隨便批給所有人,因為宅基地對於全村來講都是稀有資源。”

律師陳旭則解釋道,“具體到這個宅基地的分配,我們要參照公序良俗。如果瞭解農村宅基地政策的話,在幾千年的傳統生活習俗中,它就是這樣……一直沿革下來的就是以家庭為單位、給男方(分配宅基地),女方一般情況是外嫁,符合政策的話女方家庭也一定會有一塊宅基地,這個方案是很人道、很合理的。”

媒體評論員石述思更是指出,“男女退休年齡有過一個有趣的爭議,女人早退休,很多人說不公平,但當時國家在制定政策的時候偏重於重體力勞動,讓女的先退休,導致一個直接結果就是女人的壽命在北京要高於男人好幾年。你說這是公平還是不公平?”

節目總結稱,“馬坊鎮中心區南區土地一級開發項目宅基地確認工作由六方小組(鎮政府、村委會、拆遷公司、評估公司、測繪公司、城谷恆泰公司)進行。本次拆遷並非沒有給特別情況留有商討空間,六方小組可針對每一宗宅基地進行審定評估,採取一票否決制。如果訴求通過六方審定及公示,就可以補償。但是,劉先生為女兒多要一宗宅基地的訴求並沒有通過六方認定。”

節目播出後,隨即在微博、知乎、豆瓣等網絡平臺引發熱議。不少網友認為上述節目中地方官員、律師、媒體評論員的觀點違反了《憲法》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在政治的、經濟的、文化的、社會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條“婦女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土地徵收或者徵用補償費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與男子平等的權利”等規定。

面對網友的質疑聲音,律師陳旭5月5日8時28分在其認證微博進一步解釋稱,“農村宅基地之所以一般情況下只分給男性農民,那是因為女性農民是隨同樣為農民身份的男方享受宅基地使用權。如果說本村的女性農民要享有宅基地使用權,除非是倒插門女婿也在本村生活。至於什麼情況符合倒插門女婿身份,請您去百度搜一下就有答案了。”

事實上,如何依法保障農村婦女土地權益的問題由來已久。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注意到,“宅基地分男不分女”在全國農村曾是一種比較普遍的現象。

據《人民法院報》2019年11月報道,全國婦聯委託農業部農研中心在固定觀察點所做的抽樣調查顯示,有80.2%的女性在宅基地使用權證上沒有登記姓名,在我國北方,這種情況更嚴重,這個數據更是達到99%。

上述報道稱,隨著城鎮化進程的不斷加快,從土地承包權衍生出的集體經濟組織收益分配權,土地徵用補償收益等財產權益,也是許多農村婦女的主要經濟來源和生活保障。因此,在這一輪農村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過程中,必須讓農村女“證上有名、名下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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