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成果使用權、處置權和收益權改革,在探索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成果評價、收益分配等方面先行先試;探索政府資助項目科技成果專利權向發明人或設計人、中小企業轉讓和利益分配機制,健全國有企業科研成果轉化利益分配機制; 分享到: 關鍵字: 發明人 中共中央辦公廳 處置權